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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评述】] 霍姆斯的《法律的道路》的六个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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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03: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霍姆斯的《法律的道路》是确凿无疑的名篇,但是,一下子发现它有至少六个中译本,还是让人“惊艳”不已。六个版本译者分别为:刘思达、姚远、张千帆&Co.、王庆华、许章润、陈绪纲。各译本具体日期不知,但刘思达译本应是最新的(2007年)。

译本多,也大有好处:译文的质量,一比较就容易看出高低。

假如翻译文章也讲究虎头豹尾,那么,文章的开头,译者总是不敢马虎的。所以,比较头尾的翻译,也可算抽检的好办法之一。以第一段前面两句的翻译为例,原文并不复杂,但翻译却相差很大:

原文:When we study law we are not studying a mystery but a well known profession. We are studying what we shall want in order to appear before judges, or to advise people in such a way as to keep them out of court.

刘思达:我们研究法律并不是在研究一样神秘的东西,而是在研究一个众所周知的职业。我们是在研究我们将需要什么才能够在法官面前辩论,或者能够为人们提供意见以使他们不被卷入诉讼。

姚远:研习法律时,我们是在研究一项家喻户晓的职业而非某种玄理。我们要研究出庭或者忠告人们不要卷入诉争所仰赖的技能。

张千帆&Co.:在我们研究法律的时候,我们所研究的并不是一个秘密,而是一项众所周知的职业。我们所研究的是我们出现在法庭上应需要的东西,或者以某种方式劝说别人不要打官司。

王庆华:我们研究法律,研究的不是什么秘密,而是一项众所周知的职业。我们研究的是,为了和法官打交道,或者,为了告诉人们怎样免于诉讼,我们要做哪些准备。

许章润:吾人之研究法律,并不是在研究某种不可思议的神秘物事,毋宁乃一项著名的职业。我们在研究吾人之所欲,以便诉诸法官,或向人们提出忠告,着其避讼。

陈绪纲:当我们研究法律的时候,我们不是在研究一个神秘莫测的事物,而是在研究一行众所周知的职业。我们在研究那些我们应该掌握的东西,以便我们能在法官面前辩论,或者给人们提供建议,以使他们不卷入讼案。

请各位品评高低。

顺便附上六个译本(转自智识博客)连同1997年哈佛法学评论重印的法律的道路的英文本,供大家赏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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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09: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buc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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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4: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多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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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13: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太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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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13: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e文,个人比较喜欢姚远和许章润版的。前者有“意译”风采而没有生搬硬套,后者让人体味中文的美丽。翻译一事,当真是需要深厚的学养与过人之胆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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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3 13: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学术观察上专门讨论过张、许、陈、汪的四个译本,好像陈的译本错误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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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5 00: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maobu
不懂e文,个人比较喜欢姚远和许章润版的。前者有“意译”风采而没有生搬硬套,后者让人体味中文的美丽。翻译一事,当真是需要深厚的学养与过人之胆识。

翻译真是艰难,挑错比较容易。
引用第5楼sonia6949于2008-04-03 13:46发表的 :
以前学术观察上专门讨论过张、许、陈、汪的四个译本,好像陈的译本错误比较少

哈哈,好,Google一下就找到了,讨论很有意思,很受教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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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1 12: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正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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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1 14: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绝非是认识几个外文,凭借着金山词霸之类的工具就可以做出来的
这些年的翻译质量是越来越差,
我大胆的说,连中文的像样文章都写不出来的人,翻译什么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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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22: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呀,要好好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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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4 15:4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王的译文可以扔进垃圾桶了,非常不负责任的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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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5 20: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刘版比较忠实于原文,唯多了“辩论”两个字;姚版“玄理”和“技能”属意译,与原文稍有不一致;张版“劝人不要打官司”是理解错误,王的“打交道”和“准备”译得不妥;许的“著名”似不如“众所周知”,“所欲”不如译成“所需”,“诉诸”也不准确;陈版基本和刘的一样。
呵呵,就像楼上有位哥们说的,挑毛病毕竟是件容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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