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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交流】] 买房没有房产证,和房产商协议拥有永久居住权,妥当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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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4: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好朋友 最近要买房, 刚刚问我,这样有没有什么不妥的????

法律上 我也不怎么清楚

上来问问这里的各位大侠  相信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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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4: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歹要先把  为什么没有房产证给交代明白吧?

不然怎么答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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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15: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含笑饮砒霜2006-11-26 14:57发表的“”:
好歹要先把  为什么没有房产证给交代明白吧?

不然怎么答复啊?


是这样的: 整个楼从外面看是五层,朋友买的是房产商自己加的那层阁楼,也就是第六层。 价格便宜,面积差别不大!!!

为什么没有? 我想也许是属于黑房吧 没有登记的缘故?  
请您进一步解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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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5: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妥
房产证是产权证明,我国民法规定,不动产的产权转移,必须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成为产权人。如果买房后,没有办理房产证,那么你的朋友就不能成为产权人,如果发生拆迁什么的,你朋友就不能得到补偿;而且如果发生法律纠纷,你朋友也不能以产权人身份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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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16: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yhy77572006-11-26 15:49发表的“”:
不妥
房产证是产权证明,我国民法规定,不动产的产权转移,必须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成为产权人。如果买房后,没有办理房产证,那么你的朋友就不能成为产权人,如果发生拆迁什么的,你朋友就不能得到补偿;而且如果发生法律纠纷,你朋友也不能以产权人身份诉讼。


谢谢  

还想问的是: 签的协议  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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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7: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woshushu2006-11-26 14:21发表的“买房没有房产证,和房产商协议拥有永久居住权,妥当否???”:
  一个好朋友 最近要买房, 刚刚问我,这样有没有什么不妥的????

法律上 我也不怎么清楚

上来问问这里的各位大侠  相信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

从你的叙述来看,你朋友多半被开发商骗了。

购买商品房,开发商有义务为买受人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无法为买受人办理这些证书。(例如开发商没有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或者开发商开发的房屋违反城市规划等)

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能会和买受人签订一个永久居留权的协议,实际上这样的协议对于买受人来将风险是非常大的。居住权是一个现行法律上没有确认的权利,一旦你的朋友交了前,可能会血本无归。另外,你说是开发商另外加的一层,我估计,可能正是因为这一点没有经过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准,所以开发商玩什么“永久居住权”的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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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17: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不好不坏2006-11-26 17:00发表的“”:


从你的叙述来看,你朋友多半被开发商骗了。

购买商品房,开发商有义务为买受人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无法为买受人办理这些证书。(例如开发商没有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或者开发商开发的房屋违反城市规划等)
.......


我转告她 您的嘱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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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8: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woshushu2006-11-26 15:21发表的“”:



是这样的: 整个楼从外面看是五层,朋友买的是房产商自己加的那层阁楼,也就是第六层。 价格便宜,面积差别不大!!!

.......

估计是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擅自建的阁楼  所以办不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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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18: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含笑饮砒霜2006-11-26 18:01发表的“”:


估计是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擅自建的阁楼  所以办不了房产证


如果是这种情况 没有房产证 签协议 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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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hllm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11-26 20: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违章建筑,依法应当拆除。前人和合同都是没有意义的,买了就后患无穷。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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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09: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问题,哈哈,给我的email联系, laila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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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7 15: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lailaw2006-11-27 09:42发表的“”:
简单问题,哈哈,给我的email联系, lailaw@163.com


给您回信了 ,希望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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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23: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1,这个合同的标的违法,因为是对违章建筑的居住权的约定。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2,即使认可合同的效力,其实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是楼下的那个住户的。
3,从实务上看,万一发生诉讼,一般也不会被拆除的,但是这个房产基本上难以在市场上流通。你朋友贪图便宜有没有想过以后的事情,其实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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