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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 建立合理的医患关系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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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16: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师原因:
1.技术因素:技术不熟练导致各种医疗差错的发生;由于医患紧张,怕承担责任,新技术得不到广泛应用;
2.责任因素:非技术因素,只要医师多付出一些爱心和责任心,就可以避免的,如加强医患沟通、多关心、爱护病人
3.其他因素:因为回扣的原因,滥用药品等

患者原因:
1.对医师的信任感缺失,医患沟通不够;
2.一旦发生医疗差错,或者没有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就到医院吵闹,甚至发生患方伤害医师的恶性事件

建议:
1.国家立法全面提高医师社会和经济地位;建立各种医疗保障制度;规范医师合理化治疗行为;鼓励医疗新技术的应用
2.制定相关法律,建立患方申诉渠道;医疗鉴定应公开、公正;禁止各种“医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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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17: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作为一名医生,在临床一线,十分关注着着方面的帖子,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希望大家积极讨论。



                    看病贵,看病难,我们医生如何面对?

   近几年来,看病难、看病贵成了媒体炒作的热点,引起了国家高层领导的重视。报刊和网上文章不计其数,但与此关系密切的"行医难"问题显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笔者认为,看病难与行医难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行医难得不到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是难以解决好的。
  看病难
  看病难不难?确实难,因为这是全球性难题。中国老百姓看病难难在哪里呢?①到大城市大医院看病难,中国人的趋高心态严重,什么都要最好的,在看病问题上"全国人民上协和"这句话最能反映这种心态,造成大城市大医院人满为患;②找名医看病难,同样的心态使然,到了大医院还都要找专家、名医;③看病过程难,大医院人满为患,干什么都要排队,医托有机可乘,控制专家号,加剧看病贵、看病难。④农民看病难,那是真难,因为农村缺医少药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部分农民还比较穷困,支付能力弱。
  看病为什么难,原因十分复杂。①医疗资源总体不足,中国用世界上2%的医疗资源解决了世界上22%人口的健康问题,这一方面说明了中国医疗卫生取得了伟大成就和中国领导人的良好政绩,同时也说明中国医疗资源总体上大大低于国际平均水平;②有限的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80%分布在大城市大医院;③部分人生活穷困,加上医学知识不普及,本来容易治好的小病不看拖成难治的大病;④部分病人心态扭曲或被宠成了上帝,加上媒体对"难"的过分渲染,并把责任加在医院和医生头上,诱导患者对医院和医师的不满。例如不管什么人在银行等半小时或乘飞机等几个小时都是不敢砸银行、砸飞机的,可是在医院等几分钟就可以砸医院、打医生。政府对此采取放纵的态度,个别媒体甚至采取唆使的态度,使就医环境显著恶化,医师积极性严重受挫,加剧看病难。
  看病贵
  医疗费用的上涨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不是中国专利。中国改革开放后,实行市场经济,社会消费总水平大大增长,原材料、人工成本增加,医疗费用水涨船高,是很自然的事;科学技术的进步,带动医学新技术、新设备、新药品大量涌现,在给病人带来福音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动了价格上涨;人们生活改善,富裕人群要求医院条件改善、优质优价。上述因素是社会进步的象征,是合理的,是好事。医疗收费的上涨,确实存在人为的不合理的因素。例如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过早和过分强调了市场机制,导致医院无序竞争,少数医院过度装备;少数官员腐败,药品、耗材虚高定价;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端,存在开大处方,乱收费等问题。尽管如此,中国的医疗收费仍然大大低于欧美国家,也明显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目前中国仍然是世界上医疗收费最低的国家之一。那为什么全国人们都在高唱"看病贵"呢?原因也十分复杂,首先是有人领唱。全国各种会议甚至全国人大、政协会议都喊看病贵,加上媒体的渲染,全国人民自然就成了"看病贵"的合唱团了。如果我们问一下参加合唱甚至领唱的人们,他们知道收费的成本吗,我相信大多数人是不知道的。例如,以上海的CT收费为例,上海CT平扫收费180元。我们算一下成本,一台64排CT进价约1000万人民币,按国家规定使用7年,折旧费加利息每年至少150万元,维修费70万元,球管平均每年一个100万元,还有房屋、水电、人工算100万元,也就是说一台64排CT一年的维护费大约要420万元,每年法定工作日240天,平均每天的维护费1.75万元。即使管理上没有任何浪费,每天需检查97人才能维护这台机器的成本。收费降到成本以下,病人是不是会说便宜了呢?不会,因为他不知道成本,因为政府和媒体都说"贵"。北京协和医院一位教授给病人开了一张CT检查申请单,病人问,你开一张单子能拿多少钱?虽令人啼笑皆非,但由此可见一斑。又如,住院费比最差的旅馆都便宜,病人还是觉得贵。"贵"与"不贵"是一个相对概念,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贫富差距也拉大了。富人要求高档医疗服务,要求医院改善条件,他们不嫌贵。但中国人的趋高心理促使那些相对不富的人们不看实际需要向富人看齐,小病也去大医院,普通病也找专家看,用药选贵的、进口的,甚至认为去小医院看没面子。花了许多本不该花的冤枉钱,人为地造成看病贵。全国下岗工人约8000万,每月收入300元以下约2000万,部分农村人口还比较贫困,他们的日常生活都有困难,什么样的医疗收费他们不感到"贵"呢?"贵"是一种感觉,从不交钱看病到交钱看病的感觉是决然不同的、痛苦的和难以接受的。改革开放前,城镇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的人数超过2亿,看病不需自己付钱,收费再高也是国家和单位付,不会有"贵"的感觉。90%的农村人口参加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是低水平,但毕竟不付钱。改革开放后,实行公费医疗和劳保制度改革,效益不好的企业不再为职工报销医药费。1998年城镇开始推行医疗保险制度,到2004年虽然城镇人口大大增加了,但医保覆盖人口却下降到了1.135亿。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村合作医疗解体。2003年进行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到年底只覆盖9.5%的农村人口。这样,全国大多数人口未被医保覆盖,看病自己付费,他们对医疗收费价格的变动十分敏感。被医保覆盖的城镇人口自付比例明显提高,这些人原来享受公费或劳保,看病几乎不付钱,现在虽然有了医保,但自己常常要付35%甚至50%以上,感觉也不好,对医疗收费也十分敏感。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那么容易形成看病贵的大合唱。
   行医难
  在中国,"行医"真的比"就医"难多了。多年在临床一线,切身感到行医越来越难了。在大多数医生的眼中,在中国目前没有什么行当比做医生更难了。他们说,行医难,难于上青天,在中国做医生,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一脚在医院一脚在法院。也许有些夸张,但反映了医师们的心态。据初略统计,90%的医务人员不肯让自己的子女学医,这样下去何谈中国医学的发展呢?行医难一般表现在:①学医难,医学院校考分高,学制长,费用高;②出道难,一般行业,大学毕业三、
五年能独当一面,医学可不行,本科学历在大医院无法立足,即使博士毕业后也还要磨练几年,一般不到40岁是不容易独当一面的;③工作辛苦,门诊医师一天要接待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病人,手术一站几小时甚至十几小时,晚下班,节假日加班是常事;④待遇低,目前中国医师待遇明显低于教师、公务员等行业,真是手术刀不如剃头刀;⑤医学复杂,工作风险大。
  上述的难,医师们是能承受的,学医时就有准备。令医师们难以承受的是改革开放以后社会对医师的歧视和日益恶化的执业环境:①医师在其他国家都是最崇高的职业,受到病人和社会的尊重,待遇也很高,在中国,医师不但得不到病人的信任和尊重,反而可受到病人随意谩骂、殴打和伤害;②由于人体的复杂性和医学的特殊性,目前世界上诊断正确率平均只有70%左右,救治成功率大约也只有70-80%,可是在中国,医生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一旦死了人,医生就是杀人犯;③是非界限以强弱划线,说什么患者是弱势群体。连卫生部长也说医疗纠纷责任在医院,这就使医疗系统没有是非,没有正义,没有公理,医生永远是错的,不管有理无理医院都得掏钱,医闹、无赖由此滋生;④医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甚至连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有的人带钢盔、保镖上班。行医为什么这么难?看得见的原因有:①政府投入不足,医护人员严重缺编;②资源配置不合理,收费上涨过快,造成看病贵、看病难,导致病人对医院和医生的不满;③医学知识贫乏,病人的期望值超过了医生的能力;④高官不负责的胡说,如"白衣狼理论"使医师形象受到永久伤害,"医疗纠纷责任在医院"为医闹敞开了大门;⑤个别不良媒体夸大或失实报导,为医闹等无赖行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⑥个别医院不讲原则,花钱买平安,助纣为虐;⑦少数医护人员医德、医术存在问题,导致病人不满。还有没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值得探讨。改革开放以来,国力大大增强了,可医疗卫生投入为什么反而减少了?例如,政府补贴占医院收入的比重从1983年的24%下降到2005年的68%,政府卫生投入占GDP的比重从1980年的1.1%下降到90年代的0.7%,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40%下降到目前的1/7。这就带出一个问题,中国医疗卫生事业需不需要发展,目前要不要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如果开会讨论,无论哪种层次的会议都会众口一词,然而私下里却存在截然相反的两种意见。一种是加大投入,改善医疗机构的条件和医师待遇,结果是医生积极性提高,医疗技术进步,看病难得以缓解,传染病得到控制,各种疾病的死亡率下降。给国家带来的影响是劳动力健康状况改善,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但由于死亡率下降,寿命延长,全国总人口增加并进一步老龄化,劳动力过剩,就业压力增大,失业率增加,教育、住房、交通、环保压力加大,物价上涨,实际生活水平下降;另一种意见是减少或停止医疗卫生投入,进一步歧视医务人员,结果是医生积极性受挫,离职,离岗,医疗技术退步,看病难加剧,传染病流行,各种疾病死亡率升高。对国家的影响是可能导致全国总人口减少。有人说,这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由于中国是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有人开玩笑说等减少一半人口再来发展医疗也不晚,因为到那时,我国的人口仍然是美国的两倍多,不会造成劳动力短缺,反而会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并大大减轻教育、住房、交通、环保的压力,存活下来的人生活水平反而提高。鉴于政府对医疗卫生的重视程度,鉴于新闻界、法律界对医务人员的歧视,我们有没有理由怀疑是持有这种思想的人在作祟!行医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改革开放后医院体制、职能和医生的形象发生了质的转变。改革开放前,政府将医疗卫生作为福利事业,医院成了政府对病人实施福利的载体,看病不要钱,这时候的医院在病人眼里是庙宇、神坛,医生是救苦救难的神、佛,国家领导人也说医生是人们健康的保护神,医护人员是白衣天使。信徒去庙里烧香拜佛时在乎神、佛的态度吗?不会。佛笑了,他知道那是笑面佛。神不笑,他认为那是在驱鬼魅,不能笑。那时候的病人也不太在乎医生的态度,因为他们相信你是在为他驱病魔。由此引发的纠纷是很少的。寺庙收礼、收红包吗?收。但很巧妙,让你自觉交。有时一交就几十万、上百万,至于这些钱是修寺庙、给佛塑金身,还是给和尚改善生活,那不是你该过问的事。那时病人也以各种方式感谢医生,但也是自愿的,不会由此引发纠纷。改革开放后,医院看病要收钱了,有时收得还不少,有时收得还不合理,不再是实施福利的场所,不再是庙了,病人由爱变成不爱,甚至恨了,甚至有人把医院看成吃人的魔窟了。医生呢,因为在魔窟工作当然是魔鬼了,因为收钱是由医生来执行的,加上卫生部长说医生是白衣狼,再加上不良媒体的渲染、诱导,医生完全被妖魔化,再也不是白衣天使了。
我摘录一篇文章的一段话,看社会上是怎样丑化医生的吧:医生可以将没有病的人说成有病,将有小病的人说成有大病,以诱使那些没有病的人花本来不该花的钱去购买根本就没有用的"医疗服务"。
即使正确地诊断出了求诊者所患疾病,也可以利用……优势,诱导消费者多花钱,为自己个人牟利。即使已经知道了求诊的人是否患病,患了何种病,应当如何医治及到哪里医治这种病,医生仍然可以利用优势让患者多花许多不必要的钱,以便增加自己的收入。媒体中描述医生的常用术语还有:开大处方,赚取尽可能多的钱;诱导性消费;过度医疗服务;在同样疗效的医疗方法和医疗器械中,专门选用费用高昂的疗法和器械;在同样疗效的药物中,专门选用昂贵的药物,从中牟取尽可能多的收入;医护人员的败德行为严重损害了病人利益。这就是被媒体渲染的医生形象,他们在国民和病人心目中,就是诈骗病人钱财的骗子,就是十恶不赦的魔鬼、白衣狼,甚至医生获得的工资和微薄奖金也被描述成黑心钱,他们说那是病人的钱。既然医生是白衣狼、骗子,病人凭什么要信任你,为什么不可以骂你,打你,这样你就能理解医疗纠纷产生的必然性。既然卫生部长说医疗纠纷责任在医院,病人又是弱势群体,自然有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由此催生纠托、讨钱帮、执业医闹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我们能怪病人吗?不能。病人因看病不要钱过渡到看病交钱而产生不满情绪,这本来可以理解,但有人不失时机把这种不满转嫁到医院和医生的头上,医生成了受害者,病人也跟着受害。由于医生的白衣狼形象是全国医疗卫生行政最高掌门人卫生部长说的,在医疗队伍中确实有个别害群之马作为佐证,加上媒体多年全方位的宣传,中国医生的妖魔形象已根植于亿万人民的心中,改变亿万人根深蒂固的印象,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这就决定了中国医疗纠纷的必然性和高发性,这就决定了中国医生工作的高风险性,这就是中国医生的悲哀。我们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我们已经很难改变这一代中国人对医生的不良印象,但我们可以寄希望于下一代。这可以分两个层面来做,政府层面,要有百年计划,首先要改变对医务人员的歧视政策,敦促媒体停止对医护人员妖魔化宣传;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要理直气壮维护医务人员的正当权益,医院要长期坚持不懈地宣传已存在于医护人员在救死扶伤中的各种好人好事,慢慢地在青少年中树立起医护人员白衣天使的形象。
  规避风险
  要重塑医务人员的白衣天使形象,除了政府以外,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个医护人员重塑自己的良好形象,这是百年大计,每个人必须坚持不懈、锲而不舍。但我们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医疗形势存在高风险,要认真去预防,至少是减少风险的发生。规避风险,保护自己与孙子兵法和毛主席十大军事原则中的消灭敌人保存自己是一致的,我们这里的敌人是疾病。为谁保护自己。首先是为国家,因为医生是国民经济建设的保护神,千百万劳动大军的健康靠你去保护,其次是为病人,医生是人民健康的保护神,没有医生谁来为病人治病呢?所以为了国家,为了病人,要规避风险保护自己。重点是规避医疗风险:因为医疗行业本身就是高风险职业,加上中国病人对医师不信任,少数病人不讲理甚至故意滋事,个别病人心怀鬼胎,把医院当摇钱树。虽然有人说病人是弱势群体,但对个别心怀鬼胎的病人,常常是有备而来,有纠托、医闹作后盾,甚至有媒体的偏袒,他们往往是强势,而医生这时可能求助无门,是弱势。碰到这种情况,你要相信大多数病人是讲理的,你要理直气壮大声摆事实、讲道理,既可能分化他们中间的某些人,又可能争取周围病人的同情和帮助,至少可以找到目击证人。请牢记:①医生是人们健康的保护神,所以你要维护自己"神"和"白衣天使"的形象,永不做有损于神和天使形象的事。你的职责就是为病人解除病痛,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管病人对你态度如何,也不管病人是否感谢你。这与平时讲的医道尊严是一致的。医学是救死扶伤的高尚职业,医师是有尊严的,一方面我们强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另一方面医生的劳动和医师的尊严应该受到社会尊重。当你的尊严受到侵犯时,你要理直气壮进行维护,你也可以停止服务,决不容许邪恶势力有横行的市场。但你必须随时提醒自己,决不能做与医师崇高尊严不相称的事情,否则你的尊严就得不到尊重;②我们现在在病人心目中不是神,不是白衣天使而是白衣狼,不要以白衣天使自居,但又要去做天使的事;③在医疗过程中,要把病人尊为上帝,全身心为他们服务。刻苦钻研,提高医术,练就一身手到病除的本领,自然就会有病人上门找你看病,就会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象观音菩萨永远都会有善男信女来朝拜一样,真正把病人的病治好了,风险也就没有了。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已经颠倒的医疗秩序要慢慢颠倒过来。记住医院是"庙",医生是"神",要用你的影响吸引病人到医院来看病,想拜观音一定会去普陀山的。不要到处拉病人,不要主动服务,因为在病人心目中,你不是白衣天使,是白衣狼,主动服务,你是不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隔行如隔山,每个学科、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的专长,你应该做你最熟悉的事情,不该你治的病人不要去治,严格掌握适应证,不要抢病人。新的病原、新的病种随时可能产生,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莫测,新的检查方法层出不穷,未知的东西太多太多,千万不要凭老经验过于主观自信,有时候多检查多会诊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方法。影像诊断的风险在增大,写一个诊断不留余地的方法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因为世界上绝对的事物并不存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所谓的"征象"能绝对肯定某种疾病的诊断,典型表现也可能误诊,同一种病可有不同表现,不同的病可有类似表现,要分析综合许多征象才可能作出正确诊断,相对肯定诊断时要提出几种鉴别诊断,并建议进一步确诊或排除的方法。诊断是治疗的前提和先导,必须有明显诊断才能开始治疗,并尽可能获得组织或病理诊断结果,一旦有医疗纠纷,这是最强的法律依据。每一项检查或治疗措施必须有明确的记录,事后能说明你的每一个诊断步骤和治疗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举证倒置"措施要求你必须这么做。治疗前,可提供几种治疗方案供病人选择,同时把每种方案的风险告诉病人。病情的发展难以预测,因此必须留有余地。对特殊人群,如老人、病情严重并难以预测的人、不讲理的人、有可能人为制造纠纷的人、富人、高官、新闻界、法律界的人,余地要留大一些,千万不要包疗效。诊治过程中,要按医疗原则办事,病人的合理要求,只要不出常规可以满足,无理要求,尤其是超常规的,决不能答应,一旦出事你将负全责。超过你提供方案范围的治疗方法,最好的回答是"不会",建议他转院或会诊。按国家规定合理收费,不要随意减免核收费用,因为你是白衣狼,病人不会相信你有什么好心,反而会被"好心当成驴肝肺",甚至会被误认为"乱收费",收费标准怎么可以乱改呢?按国家规定办最保险。再一次提醒你,医疗工作的高风险,永远不出错、永远不遇风险是不可能的。真有差错,要勇敢承担自己的责任,但只能承担你该负的责任,遇到难以预测的风险,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寻求法律解决,不要轻易"私了"。
  红包风险,不收红包就没有风险。病人要送怎么办?因为绝大多数红包是送出来的,不是要出来的。怎样规避这种风险?首先在心里要记住,医院是"庙",医生是白衣天使,是神,所以先看看寺庙中和尚、高僧、活佛收红包吗,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每个香客必须花钱买香火、供品,更有名目繁多的香火钱、灯油钱,那是可以几元到上百万元的。有风险吗?没有。因为是自愿的。你可以说,医院的纠纷是因为病没有治好引起的。那我们看看善男信女、香客的病治好了吗?多半没有,治愈率比医院低很多,愿望都实现了吗?多半没有。例如,有人不生孩子,去求菩萨,生了吗?多半没有。有人想发财,去求菩萨,发了吗?多半没有。遇旱灾,老百姓求雨,下了吗?多半没有。为什么不举报?因为他们是神,是佛,不敢得罪,还希望以后保佑。红包存在于当今社会的各个领域,决不是只存在于医院。医生红包的数量、分量与寺庙比,与其他行业比,至少不是最重的,为什么全社会口诛笔伐,因为公开了,炒热了,而且你不是天使而是白衣狼,打了白打。作为医生,应该在心目中维护自己天使的形象和尊严,练就一身神的本事,真心实意把病人的病治好,不做与神、天使身份不符的事,永不暗示和索要红包。如果病人一定要表示心意,要设法说服和回绝,但这又是病人对你医术、劳动和服务的肯定和褒奖,是人之常情,或者说这是医患关系和谐的表现,这种关系存在社会各个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红包的医院不是好医院,没有人送红包的医生不是
好医生。
  回扣风险:不拿回扣就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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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17: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这个这会真是一个浮躁的社会,人的心情其实也很浮躁。特别是当代的这一批年轻人。短期速成!谈何容易?作为医生这个行业更是如此!选择了这个行业,就要学会做冷板凳,面对着一天繁忙的工作,沉重的任务。病人的不理解是最大的痛啊。身边很多人选择了该行,对这个职业感到无奈。但是我们应该怎么做?白天忙过了,回到家里还有很多文献资料需要查阅,很多专业书籍需要看,不看不行啊。……,很多很多!

看着社会上一系列的负面新闻报道,很难受,脑袋上的头发所剩无几!

所以,同志们,善待这个行业,善待医生们,他们也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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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19: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患关系是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和患者间的双向人际关系,是尊重彼此权利、义务前提下的一种平等互动的关系。医患关系的模式在不同社会、不同经济条件下以及各个历史阶段,都在不断变化和发展。建立适应不同阶段的新型医患关系,是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义务、增强国有医院竞争力的首要课题,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体现。因此,作为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有医疗单位,要想在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大潮中保持优势,必须不断探索和建立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医患关系,创建社会主义医德新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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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21: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立法全面提高医师社会和经济地位;
  立法的依据在哪里了?凭什么要提高医师的社会和经济地位?

  建立各种医疗保障制度;
  建立了一部分,不适合现在国情了,现在不是在讨论医改方案吗,以目前中国的国情不要对它给予太大的希望,国家没有那么多钱来搞定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更多的是要依靠社会的其他的力量。或许立法规范其他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制度更为现实。

  规范医师合理化治疗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6-1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6-1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04-0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10.30) 2004-06-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004-06-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12.29) 2004-06-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2004-0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004-0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0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10.27)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2007-04-06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2007-03-05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2006-04-12
   艾滋病防治条例 2006-03-06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2005-04-20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11.12) 2004-11-28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2004-06-05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2004-06-05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004-06-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2004-06-04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4-06-04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004-06-04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2004-06-04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2004-06-0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4-04-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3-1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2003-10-15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2003-09-14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2003-08-30
   国务院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003-0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2003-0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2002-10-16
   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 2002-10-16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2002-10-15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2002-1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 2002-10-15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2002-10-14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2002-10-14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2002-1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2002-08-12
   不知道这些法律、法规能不能规范医师合理化治疗行为?

  鼓励医疗新技术的应用
  这个问题更加复杂,什么是新技术?应由哪个部门来判定?判定的依据又是什么?这些新技术是否能给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新技术的费用问题,新技术的潜在风险问题等等,对于医疗新技术我们更应该抱有一种审慎的态度,君不见“奥美定”事件,“鱼腥草”事件等,和医疗相关的新技术其实是很复杂的。另外,在现有的国情下鼓励医疗新技术合适吗?新技术一般多伴有医疗费用的增加,医疗风险的增加,我对此持保守的意见。

  制定相关法律,建立患方申诉渠道;医疗鉴定应公开、公正; 禁止各种“医闹”行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4-04-23

  2006年3 月 1日正式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 下罚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 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聚众实施前一条款所规定的行为,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貌似里面也有
  第五十九条 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可这些究竟有多大的实际作用了?
  法律界人士指出,职业 ”医闹的出现凸显了我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缺陷。目前我国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三种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二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三是由人民法院调整。在现实生活中9O% 以上的医疗纠纷都是通过医患双方协商来解决的 ,这就是所谓”私了 ,也是职业 ”医闹”能够存在的原因。目前我国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中,医患之间产生的医疗纠纷应该是 属于一种民事纠纷 ,医疗纠纷解决也应采用相应的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 然而,国务院颁布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一部行政法规,在医疗纠纷处理 方面主要设计的是行政解决机制.受到传统医疗体制的影响.这种行 政解决机制中医患关系的行 政色彩一直影响着医患关系及其纠纷的处理。无论是1987的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还是2002年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都强调从行政的角度来规范医患关系和医闹疗纠纷的处理。这就决定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医疗事故处理 条例》和刑法中的民事伤害相关处理相悖,还有相关处理条例内 容已陈旧需要更新和补充;二是“医医相护”,事故鉴定率低。我国医院90%以上属于公立医院,其行政与管理关系隶属于卫生厅或局,而医学会一般也隶属于其下属二级单位,两者之间可以形容为“父子”关系,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和事故“父亲”怎会严厉的处理 自己的“儿子”。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教授指出,在2003年到 2005年间,广州地区的医疗事故纠纷中,354宗申请的医疗事故鉴定最终只有 39宗被鉴定为医疗事故 ,所占比例只有 11.02%,也就是说,接近九成申请鉴定的纠纷被裁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此外医疗事故或纠纷信访办公室人隶属于为卫生厅局 ,其与医院关系密切,在处理之中难免不发生偏倚;三是处理“医闹”事件需要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合理机制。然而由于部门之间协调的困难使“医闹”事件逐渐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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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4 21: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所在的医院是一个镇中心卫生院,上面没有拨款,医院只能想尽各种办法自收自支。医院要添各种设备,职工要发工资(工资还在逐年上调),而我们只能拿到国家规定的那块(有些医院职工还拿不到这块)。学校就不一样了,国家几乎全拨款的。

既然是医疗行为,面对的是病人,不是学生,有时候疗效不好,或者有些并发症也是合乎实际情况的。但是家属和患者不会理解,总认为是医疗事故,用错药、看错病了。医院经常遇到一些来吵闹的患者和家属,要求赔偿。有些人说得很明白的,就是来“混”几个钱了。医院为了正常医疗秩序,只能息事宁人,给钱了事了。有时候报警了,派出所也并不尽职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为了不给自己惹麻烦,谁愿意去创新,谁愿意去学、探索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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