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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进行时】] 多一分同情,少一点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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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21: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多一分同情,少一点评判

              ——读《胡适杂忆》



几年前就曾下载过唐德刚一些著作(可能包括《胡适杂忆》)的电子版,但直到在旧书店淘到纸版才真正开始读他的书。《胡适口述自传》(华师大出版社,1993年4月第一版,1997年3月第三次印刷)我已经看完,《胡适杂忆》(1999年1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刚读到第五章。



《胡适口述自传》特别之处不在于它是根据传主的口述写成的“自传”,而在于唐德刚喧宾夺主“同时根据他与胡适接触的经过、访谈中的质疑、问难与感想等材料,撰写成内容丰富、知识性和趣味性都很强的‘译者注’”(见“再版说明”)。首先“注释的字数几乎超过原文”,第二,“注”也是“不可不读的好文章”,为“传”增色不少而不是狗尾续貂,华东师大出版社的编辑说“这些‘注’见解精辟,且包含许多第一手的材料,十分珍贵”,更有人认为“就学术价值和史料价值而言,注释部分的分量,恐怕还远在传文之上”——这不是喧宾夺主又是什么?



意犹未尽,唐先生后来竟然把《胡适口述自传》的序言写成了一本书——《胡适杂忆》。不过据我粗略地比较,无论是见解还是材料,前者的“注”和后者都颇多重复,也就是说看完《胡适口述自传》的“注”就能基本掌握《胡适杂忆》的精髓,反之亦然。这并不奇怪,从写作时间上看,两者几乎是同时进行或者说是交叉进行的,即便写作时间有先后,中间也几乎没有间隔(《胡适口述自传》“注”的最后标的时间是1979年7月4日,第11章后面的注引用了周策纵1979年12月17日写给他的信,他写在书前的译后感也写于1979年冬。《胡适杂忆》第10章结尾标的时间是1978年5月8日,书前周策纵和夏志清的序分别写于1978年7月和10月),虽然唐氏思想可能不像乃师那样几十年保持一致,但可以肯定在写作这两本书时他的思想没什么变化,掌握的材料也不会有所增加。比如《胡适口述自传》说:“胡先生毕竟是科举时代出生的……他头脑里仍然装满了‘科举时代’的许多旧观念……由于‘籍贯’对一个士人的‘出身’有极重要的影响,所以‘读书人’一碰头便要叙乡里、攀宗亲、谈祖籍”(P6)。《胡适杂忆》也有类似的说法:“弱点很明显的一环,便是那千余年科举制所遗留下来的中国知识分子着重籍贯的‘畛域观念’,和传统士子们对个人出身和学术师承底‘门户之见’”(P3)。下面的讨论将会提到更多这样的例子。这正是我虽然还没有看完《胡适杂忆》却敢提笔写读后感的原因所在。



上面已经提到人们对《胡适口述自传》“注”的高度评价,事实上《胡适杂忆》受欢迎的程度丝毫不亚于它。与“注”一样,它的受欢迎不仅在于它的传主是胡适,“有极大的真实度”,即“史料价值”;更由于它“文笔生动而饶有趣味”,把胡适“写活了”,即还有“学术价值”和文学价值(文史不分家,“出版说明”说它“融传记与文学为一体”,唐氏显然得到了中国传统史学的真传)。正因为此,所以大陆的出版社竞相出版他的著作(计有华师大出版社、广西师大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以至于前几年大陆几乎形成了唐德刚热。与胡适一样,唐德刚也接受了东西方两种教育,学贯中西,被胡太太称为胡适“最好的好后学”,这样一个“才气纵横、博学多智”的人写的书受追捧当在情理之中。从客观情势讲,中国的现代化远未完成,“胡适学术思想与历史评价仍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这也对国内的唐德刚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就本文涉及的两书而言,唐先生最值得称道的地方在于,他不是对胡适进行简单地褒或贬,而是处处对他表一种理解、表一分同情。布洛赫说,史学家不能“像阎王殿里的判官,对已死的人物任情褒贬”,“‘理解’才是历史研究的指路明灯”(《历史学家的记忆》),唐氏不愧为美国史博士,倘使布洛赫在世,他一定称赞唐德刚是一个好的史学家。同时,唐氏在国内大学毕业才去美国留学,所以他也继承了中国传统史学“不掩恶,不虚美”的实录、直书精神,正因为此,所以人们普遍认为他对胡适的评价“颇为公允”。



一、唐氏认为对胡适的评价既不可“远观”也不可“亵玩”。鉴于当时主要存在“照远不照近”的偏差,他重点批评了“亵玩”的倾向。外地和尚会念经,从时间上看也是如此,有些人“距离胡适的时代太近……看得太清楚,因而自觉把胡适‘看穿了’,便不能承认胡氏在历史上应有的地位”(《杂忆》P57),以至于他“已渐次被历史的潮流淹没了”。唐氏把胡适定位为“近百年来提倡‘文学改良’和推行‘白话文学’的第一人”(毛泽东说陈独秀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唐氏并不认可这一结论,虽然他也为“新文化运动中,一切为老辈所看不顺眼的什么‘反贞操’‘仇孝’‘打倒孔家店’等等烂账,都上在陈独秀头上”打抱不平),虽然他不是“独一无二的开风气的大师。但是他却是个最有系统,出力最大的一个推波助澜的领导人”,白话文学的“开山之祖”他当之无愧(《杂忆》P62)。尽管定位很高,但唐氏并不护短,比如他认为“胡适在文学上的成就,有点言过其实”,不是个好的文学作家,也不是个第一流的大诗人,因为他“没有做大诗人的禀赋”(《杂忆》P63)。此外,他也不是个公正的文学批评家,“往往把好的说成坏的,坏的说成好的”(《杂忆》P64)。



另外, “胡适思想四十年来无太大的变动”也颇为人所诟病,唐氏也不例外。“这从好处来说,是胡适思想的前后一致性;从坏处来说,则是胡适之没有进步”(《口述》P80)。唐氏认为,这是因为胡适自信心很强,而且太讲究“前后一致”,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他成名太早,“受了他底盛名之累”(《杂忆》P37),假使他真的“与昨日之我挑战”,则“牵涉太大”,所以“还是将错就错罢”(《杂忆》P71)。唐氏不无惋惜地说:“胡氏一生为言论自由而奋斗;可是晚年的胡适之在学术上实在没有享受他应有的‘自由’,这便是他在盛名之下,自我限制的结果”(《口述》P46),“他老人家晚年在学术思想上不能充分底自我解放;相反的,在某种程度上却自我奴役”(《杂忆》P84)。事实上,胡适晚年的思想是有变化的,但“晚年胡适的思想,你要和他‘谈’才知道;只去‘读’他底书,是不够的”(《杂忆》P72),幸运的唐德刚“在胡氏心到口到之际,于私人朋友谈笑之间求之”(《杂忆》P74),现在他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晚年胡适的极好的平台。



三、虽然唐氏认为胡适“是个百通一通的大材”(《杂忆》P21),但他也对“胡适对各种社会科学所知极浅,对经济学一窍不通”感到遗憾(“在政治学说上不能自成一家”,“社会科学原是他那大拼盘中最中看不中吃的一锦”)。唐氏对此的解释是“一个人的精力究竟有限”,倒是夏志清的辩解更令人信服:“假如1917年返国后,不轻易发表文章,化他10年功夫来自修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这样壮志磨尽,虽然可说学问更有长进了,胡适也不再是胡适了,他变成了在社会上影响力极微的纯学者了。惟其胡适有他的自信,有他的冲劲……才能在返国后20年间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来”。唐氏在《口述》P154中也说,“搞文学革命和搞政治革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革命家一定要年轻有冲劲”,仿照夏志清的话来说,对于夏的辩解“德刚想来也同意”。



四、布洛赫说,“不要以为真正的历史学家是不动感情的”,唐氏不光理解胡适,我们还能从他著作的字里行间中嗅到他对胡适的同情心。虽然胡适“才遇双全”,“少年翰苑、中年大使、晚年院长”(《杂忆》P63),“生前在中国享盛名,历四十年而不稍衰”(《口述》译后感),但他一生也遭遇过很多不如意的事,尤其是晚年在美国那几年在唐德刚看来更是异常辛酸。



首先婚姻不幸,娶了个“不能算是我们一代宗师最理想的太太”的江冬秀。胡适的学问、思想她无能力欣赏,所以他们在“精神上毫无默契”。不过胡适并不嫌弃她,而是事事迁就她,比如为了照顾她打牌,特意叮嘱人“帮我买一所房子”。胡适对她“够好的了”,而江氏呢?她对胡适的学术和事业不但没有帮助反而成了绊脚石,夏志清认为她是纽约那几年胡适治学成绩太少的原因之一。“少了一间办公室……事事得迁就她,不免影响到他工作的情绪”,“太太一打牌,家里客人多,胡适既无办公室可去,要静心读书写文章,也不可能了。这样长期伺候太太打牌,胡适即使有早年的壮志雄图,也消磨殆尽了”。更不幸的是她还导致两个家庭悲剧的发生:“不知如何管教子女,弄得爱女夭折,二儿子思杜从小身体虚弱,教不成器”。



江氏并不是他在纽约那几年落寞的罪魁祸首。虽然“胡氏一个人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也足敌哥大一校在美国历史上的地位(《杂忆》P63)”,虽然胡适对哥大一往情深,“的确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并没有把胡适看成胡适啊”,所以他根本得不到“一份配合他身份的工作”,夏志清认为这是胡适晚年治学成绩太少的另一个原因。且看唐氏是怎样说的:“笔者何人?居其位(中文图书管理员)犹不免有倚门弹铗之叹,况胡适博士乎?”(《杂忆》P6)无合适的工作事小,要命的是他在纽约的生活相当“清苦”,经济情况和健康状况都“渐入绝境”,“连日常生活的安全保障都有问题”,所以此时唐氏眼中的胡适根本不是那个春风得意的胡适而是“一位流亡异域、风烛残年的老前辈”。虽然胡适是个“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可提到这段岁月,唐氏还是觉得当时的胡适太凄凉,因而也最能让我们体会到他对乃师的深切同情。“一个重要的副作用,便是公寓里常有麻将客出出进进也可使强盗小偷望而却步也”(《杂忆》P10),“我们人高马大……不仅能使胡公馆添加些备盗防偷的气氛,我们还有……旧汽车可以开他两老在纽约市上,横冲直撞”(《杂忆》P12),这真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他在街上东张西望的样子,真是‘惶惶如丧家之犬’”(《杂忆》P13),“看他老人家被挤得东倒西歪的惨状,我真要把那些乱挤的番男番女痛骂一阵:你们这些目无尊长的东西!你们知道你们挤的是谁?他老人家在敝国几乎做了总统!他是……大圣人、文曲星!你们有眼不识泰山!”(《杂忆》P59)只是唐氏当时自顾不暇,自然不能使胡适的境遇得到真正改善。



总之,正如夏志清所说,唐德刚基本做到了“既同情而又客观,敬爱其人而不袒护其短”。这不是说我们会“同意作者所说的一切”。比如有人就认为唐氏对乃师“多有回护溢美之辞”,唐氏自己也说“终嫌未能适得其平”(《口述》P276)。比如他认为近现代只有孙中山、胡适两人才是“众睡独醒的现代哲人”(《口述》P77),《杂忆》中也有类似说法:“孙中山先生和胡适之先生都是开这个五百年中西文化新运的旗手”(P46),更有甚者他竟然仿照“毛泽东时代”“邓小平时代”之类说法创造了“胡适的时代”一说(《口述》P269),我不是说政客一定比文人高,而是那说法确实值得商榷。孙中山是政治革命的先行者,胡适虽然对政治的兴趣“老而弥笃”(《杂忆》P19),但他的理想还是做个“纯学者”,那么唐德刚把他称为“近代中国最伟大的学者”也就顺理成章了(《杂忆》P21)。胡适伟大不容置疑,但说他最伟大恐怕为时过早。周策纵说,“五四时代产生的人才济济,比任何别的短时期可能都多”,唐德刚认为“没有一个和胡适比不显得灰溜溜的”(《杂忆》P67),“以胡适来遍比时贤……百年难一遇”(《杂忆》P21),这显然有“溢美”之嫌,难道我们能说先秦的老、庄、孟诸贤都不及孔子?



另外,在强调胡适主观上“具备一个‘开山大师’的条件”的同时,唐氏似乎过分看重时势的作用:“他只是个近代中国的‘时势’和勤劳伟大的老百姓所制造出来的,文化交递时代里学术思想上的‘英雄’”(《杂忆》P20),不错,时势造英雄,但要是没有英雄振臂一呼,纵使你“万紫千红安排着”也无济于事。我们尤其不能同意的是唐氏还把一个人能不能成为英雄和“风水”“八字”联系起来了(《杂忆》P60)。



当然,这只是些白璧微瑕,即便那没有错,如果我们真的“同意作者所说的一切”,我想唐先生也不会答应的,因为“他提倡的,正是要大家各自去独立思考,独立判断。”(见周序)



上面我用唐氏“东拉西扯”的风格写了我读《胡适杂忆》的感想,跟唐先生一样,假使本文“能引起你多去想一想”,那我的目的也“就已经达到一大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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