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243|回复: 5

[【法律随笔】] ZT 纵论新中国法学六十年 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举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28 20: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一个贴,看看学界大佬是怎么利用话语权瓜分地盘的。http://www.legaldaily.com.cn/0801/2009-04/25/content_1082657.htm

看了这个,似乎又是一个官方推动,民间承办的半民半官的怪胎名单...但这个“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委会”不知道是个什么东东,还有网站:http://www.faxuemingjia.com/

真是越来越看不懂了,怎么看都像个商业活动,怎么能请到那么多人,还学界、政界齐聚一堂,互相抬轿,真是互利互勉,共同繁荣。

现在好了,有第二批了,估计还有第三、第四批,又要打破头了,又要奔走运作赞助了。

我不否认,名单中,有德高艺馨者,但法学家真是评出来的么?


 四月的上海,细雨绵绵。黄浦江畔,佘山脚下,风景秀美的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更是如诗如画。今天,全校两万余师生,无比喜悦。由《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辑委员会和华东政法大学共同主办、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协办的以\"曲折·磨难·追求--新中国法学六十年\"为主题的\"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开幕了。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高铭暄、江平、陈光中、马克昌、应松年、巫昌祯等等近二百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各个学科的法学大家云集,在为期两天的时间里,将共同回顾新中国法学六十年的曲折历程,探讨新中国法学的未来发展之路。这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法学界首次各学科专家会聚的最高层次的学术盛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委派江必新副院长出席论坛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向论坛发来了热情扬溢的贺信,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上海市教卫党委副书记、市教委副主任莫负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振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汉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福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信芳,上海海事法院院长郑肇芳等到会祝贺。
  肖扬在贺信中说,值此迎接新中国60周年华诞之际,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汇集众多名师大家,打造顶级学术平台,这是一件作惠学林的盛事,也是一件意义深远的大事,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将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他说,六十年来,我国法治建设举世瞩目,法学事业繁荣发展,这无疑凝聚了法学家们的宝贵心血,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他真诚希望,法学界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以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为契机,进一步拓宽研究领域,进一步丰富学术成果,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为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法治进步、国家昌盛,铸造更大辉煌,谱写历史新篇!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讲话中说,他受王胜俊院长的委托,参加由华东政法大学和《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委会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感到由衷的高兴,他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王胜俊院长,并以个人的名义向前来参加此次论坛的法学界的精英们,向当选第二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的专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时也对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的成功举办,对华东政法大学复校30周年的庆典表示热烈的祝贺。
  江必新说,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发展深入的今天,政法院校和人民法院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人民法院不仅需要政法院校源源不断地输出法学功底深厚和司法实践工作能力强的法律人才,而且也需要政法院校以其丰硕的研究成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本次论坛是建国以来,国内法学界的一次盛会,国内法学界各个领域的精英们云集华政,将全面总结和交流新中国法学6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共同规划和展望中国法学研究的未来,意义十分重大。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深入的今天,法院与政法院校关系越来越密切,法院不仅需要高校源源不断地输送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司法操作能力的人才之外,还需要高校以其科研成果提供理论支持。
  在今天的开幕式上,《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辑委员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宣读了由《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辑委员会遴选出的25位第二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
  开幕式上,还举行了华东政法大学复校30周年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应勇院长和陈旭检察长为华政复校30周年纪念标志揭牌;莫负春副主任开启华政复校30周年庆典系列活动专题网站。
  在上午,开幕式过后,陈光中、应松年、高铭暄和江平教授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今天的开幕式由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和《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辑委员会高铭暄教授分别代表主办方致辞。
  据了解,围绕\"曲折·磨难·追求--新中国法学六十年\"的主题,除大会主题论坛外,还将举行12个分论坛:共和国的辉煌与法学教育、新中国刑法学研究回顾与展望、新中国商法学研究回顾与展望、新中国民法学研究回顾与展望、新中国民法学研究回顾与展望、新中国国际法学研究回顾与展望、新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与展望、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回顾与展望、新中国法理学研究回顾与展望、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回顾与展望、新中国经济法学研究回顾与展望、新中国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回顾与展望、新中国法律史学研究回顾与展望。这对华东政法大学的广大师生乃至上海市法学界的学者来说,无疑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学术盛宴。
  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191位)
  (以姓氏汉语拼音为序)
  法学理论
  付子堂 葛洪义 公丕祥 郭道晖 郝铁川 贺卫方 李步云 李 林 李 龙 刘 瀚 刘作翔
  吕世伦 沈宗灵 石泰峰 舒国滢 孙国华 孙笑侠 王晨光 谢 晖 徐显明 信春鹰 张文显
  朱景文 卓泽渊
  法律史学
  陈盛清 范忠信 高 恒 韩延龙 何勤华 怀效锋 霍存福 刘海年 倪正茂 蒲 坚 邱远猷
  吴建璠 武树臣 杨一凡 杨永华 俞荣根 曾宪义张晋藩 朱 勇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陈云生 方世荣 韩大元 胡建淼 胡锦光 江必新 姜明安 罗豪才 马怀德 莫纪宏 浦增元
  童之伟 王名扬 王叔文 吴家麟 肖蔚云 许崇德 杨海坤 应松年 袁曙宏 张光博 张庆福
  张树义 周叶中 朱维究
  刑法学
  曹子丹 陈明华 陈兴良 陈泽宪 储槐植 高铭暄 顾肖荣 何秉松 何 鹏 姜 伟 康树华
  梁华仁 罗大华 马克昌 欧阳涛 曲新久 阮齐林 苏惠渔 孙 谦 王作富 张明楷 张智辉
  赵秉志 周道鸾
  民商法学
  崔建远 范 健 顾功耘 关 怀 郭明瑞 江 平 梁慧星 刘春田 刘凯湘 龙翼飞 马俊驹
  沈四宝 石少侠 司玉琢 孙宪忠 覃有土 王保树 王家福 王利明 王卫国 魏振瀛 巫昌祯
  吴汉东 吴焕宁 夏吟兰 徐学鹿 杨大文 杨立新 杨振山 尹 田 赵旭东 赵中孚 郑成思
  诉讼法学
  卞建林 常 怡 陈光中 陈桂明 陈瑞华 陈卫东 程荣斌 崔 敏 樊崇义 顾培东 江 伟
  景汉朝 李 浩 刘家兴 龙宗智 沈达明 沈德咏 宋英辉 谭 兵 谭世贵 汤维建 田平安
  汪建成 王国枢 王敏远 王亚新 徐静村 严 端 杨荣馨 张卫平 周国均 左卫民
  经济法学
  李昌麒 刘隆亨 刘文华 漆多俊 邵建东 史际春 徐 杰 杨紫烜 张守文 种明钊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吕忠梅
  国际法学
  曹建明 陈 安 董立坤 龚刃韧 韩德培 黄 进 李双元 梁 西 刘楠来 饶戈平 芮 沐
  邵 津 史久镛 万鄂湘 余劲松 曾令良 张乃根 周忠海
  军事法学
  丛文胜 顾德欣 李 昂 图 们 张建田   
  第二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25位)
  (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骧聪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
  王人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立民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王振民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晓晔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
  米 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孙长永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刘剑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昌道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曙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陈 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
  陈小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张 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博士
  张中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张希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肖永平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范 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季卫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林来梵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贾 宇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黄 风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
  曾华群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教授
  廉希圣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蔡守秋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潘汉典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来源: 法制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20: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9 17: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季卫东、潘汉典荣列第二批名单,哈哈,
行政职务是首要评判标准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30 23: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以为是学术盛典,没想到是“武林大会”,众名家不是来探讨中国法治大计,却是来排交椅的!可见我等不用当真,权当是“娱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 07: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反思的基础上构建法学共同体--参加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有感
                               季卫东

http://jwd.fyfz.cn/blog/jwd/index.aspx?blogid=465955

4月24日在新当选为“法学名家”的同仁们先后接受证书之际,我在心中默诵了奥勒留在《沉思录》里的箴言:“不断追求真善美的本性,即使它不会带来名誉”;“只要为社会公益做出贡献,你就可以从自身得到奖赏”。另外,我还怀念起未名湖,以及那尊在湖水里跃动的鲤鱼雕像。

未名湖里的鱼龙变换,这是一个很好的隐喻。它提醒我们,还应该把搜寻的眼光投射到那些尚未成名的研究者群体。在山野江湖里不乏当之无愧的法学名家,只是由于各种原因暂时还没有站到颁奖台上。在那些尚未成名的青年学生里,必然潜藏着中国自己的西塞罗、柯克、孟德斯鸠、萨维尼、霍姆斯、韦伯以及德沃金,有待我们去发现和培育。 让未来一代的法学名家踩在我们这些人的身躯上攀登思想的高峰,这,就是时代所赋予的神圣使命。

再过十天,就要迎来“五四运动”九十周年的纪念日。联系到建国六十周年和新法制建设三十周年的庆典,在今年纪念五四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五四运动曾经喊出“打到孔家店”的过激口号,也曾经指出“民主与科学”这一新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因此,五四运动的本质在于启蒙和革故鼎新。其思想结果就是宪政爱国精神。其政治结果就是共和国全面推行启蒙主义体制。

后来,1970年代末的思想解放,又导致了第二次启蒙运动――告别激进,倡导渐进;减少破坏,促进建设。可以说,贯穿于改革开放整个时期的法制建设,就是这次启蒙的典型表现。倘若接受以赛亚·伯林的观点,从一元论和决定论的角度来把握启蒙的特征,那么不难做出这样的判断,法治主义与启蒙主义,这两者几乎是完全同构的。它们都认为所有问题归根结底存在着唯一正确的解答,这个解答可以而且应该通过充分的说理和评价来求得。

然而晚近的研究成果表明,启蒙和法治的传统以及相应的权力结构实际上却很复杂,在不同程度上也具有多元性,只不过由一个意识形态的宏伟叙事及其涵意网络联结成为整体而已。仔细考察启蒙主义的制度设计可以发现,其中都包含了个人的自由权、主权国家的框架、竞争的市场机制以及传统的文化和道德秩序等异质物。只是在各国实践中,这些成分具有不同的组合方式和价值排序而已。分别回顾过去九十年、六十年以及三十年的风雨历程就知道,中国也不例外。

在中国,剧烈的变化是发生在1990年代后期。一方面,社会结构迅速分化,另一方面,原教旨主义色彩也迅速淡化。从此一个宏伟叙事被撕成无数个小叙事的碎片。原来联结为整体的组成部分也就各自为阵了,或者表现为私人领域的伸张,或者表现为国家主义思潮的抬头,或者表现为市场崇拜,或者表现为向传统经典的回归。因为各组成部分还未臻成熟,所以离散之后的那些运作机制也大都残缺不全。例如个人还缺乏自由权的意识,国家还缺乏法治的精神,市场还缺乏道德的约束,回到经典的诠释运动还缺乏类似欧洲“文艺复兴”那样的契机,等等。也就是说,建构还远远没有成功,解构就已经草草开场了。也就是说,我们还没有具备现代的制度条件,就一转身跳越到了充满不确定性和相对性的后现代语境里。

同样的变化也发生在法学界。围绕法治的1979年共识,酿造了政法实际部门与院校知识分子之间的三十年甜蜜。尽管其中也不乏分歧和争论,但在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以及推动司法改革和律师业发展等方面,始终存在着基本的一致与合作。但到了近两年,法治国家这个宏伟叙事似乎也在不经意间开始分崩离析了,表现为某些方面很露骨的权力意志,表现为司法群众路线的复兴,表现为法律规避和“私了”解纷的盛行,表现为儒家政治哲学的过度张扬。

上述解构的趋势最终将把中国法学究竟引向何处,很值得我们观察和反复思考。这意味着,在纪念五四运动九十周年、建国六十周年以及新法制建设三十周年的现在,我们更应该强调的是深刻的反思。不仅要反思启蒙、反思法治,而且还要对反启蒙、反法治的思潮和实践也不断进行冷静的、透彻的反思。

约翰·罗尔斯在他的代表作《正义论》中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这就是“反思的均衡”。通过反思在不同组成部分之间达成均衡,在这样的均衡之上再进行制度建构,除此之外恐怕并没有更适当的方式来调和启蒙或法治的一元论与多元论之间的矛盾。通过学术的百家争鸣在不同价值判断之间寻找重叠,在这样的重叠之上进行理论创新,除此之外恐怕并没有更适当的方式来让中国法学崛起东方、迈向世界。所以,“反思的均衡”就是我们解答“中国法学向何处去”问题的一个关键词。

由此也可以推断,为了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我们需要在反思理性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真正的学术共同体或者法律解释共同体。在这里,没有“自由派”与“新左派”的价值冲突,只有为正义的理念而奋斗的共同目标。在这里,没有政法机关与律师事务所的利益对抗,只有以专业技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同目标。在这里,没有所谓“海龟”与“土鳖”的意气之争,只有在国际制度竞争中相濡以沫的共同目标。在这里,没有马锡五与宋鱼水的区隔,只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共同目标。

但愿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能够成为这种共同体成长的摇篮。但愿经过认真的讨论,我们能就中国法学共同体的发展前景达成最基本的思想共识,即提供一套更具有包容性、更精巧的制度框架,以回应价值多元化的挑战。面对来自社会各阶层的迫切诉求,面对古今中外的知识高峰,面对藏龙卧蛟的未名湖,我们,在座的所有专家、学者以及师生,应该共同承担起时代所赋予的神圣使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 13: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会风生水起,法学界并非处在真空中,一样的难以免俗!
官本位在中国根深蒂固,官大学问自然就大,并非今日始,亦非今日终。
全当游戏看,各位别太当真就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5-15 03:25 , Processed in 0.349568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