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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随笔】] 关于法律学术翻译的讨论(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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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6: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论坛看到一位网友对学术翻译粗制滥造的评论,见《对国内外文法律图书的一点看法》http://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557712&fpage=2 ,于我心有戚戚焉。在这里也结合我自己做翻译的体会谈谈法律学术翻译。
  不可否认的是,法律学术翻译是重要的。首先,在目前的法学学术研究中尽管不像上个世纪那么火热(比如一个作者可以凭借一部获得飙升的引证数量,由此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但是学术研究对翻译仍有较大程度的依赖。通过翻译了解国外学者的学术观点和争论焦点,也可以获得资料,了解研究方法、研究视角,促进自身研究方法的转型。其次,学术翻译过程本身也可以作为对一位学者的学术训练方式。翻译的过程也是一个精读的过程,了解作者的论点、论据和论证过程,了解外国文献的学术规范和学术写作技巧、对资料的运用方法,等等。
   对翻译而言,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中文功底比外文水平重要。要提高翻译作品的水平的提高,大致有几个环节:
1. 翻译要经过系统专门的训练,只少要了解翻译的基本规则和学术翻译的基本规则;
2.涉及非自己专业的作品要尽量找相关专业的人士把关;
3. 出版社要严格把关校对,仔细校对,不过,有效的校对还需要校对人有相当的专业水准;据说商务印书馆的校对一本书可达2、3年
4. 翻译是一个经验积累的过程,要在熟悉基本的学术翻译规则的基础上多练才能做到通达
   
  下面提供一些学术翻译方面的基本规则和技巧,都是老师在指点翻译过程中教的,不一定系统完善,也欢迎大家补充,希望对做翻译练习的朋友有用:

(1)书最后的索引很重要,有统一术语的作用;文章中的术语译法要统一,且是本专业最常用、公认的译法;
(2)不是众所周知的学者名字要保留外文原名,以便读者检索该作者的外文文献;
(3)引证中的外文文献要保留外文原文,以便读者检索查找;
(4)法律术语词典常用的词典中首先推荐《元照》(其中拉丁文术语也比较丰富),尽管有些术语未必采用通用译法;拉丁文词语还可以通过《罗马法词典》找到一些,不过,不多
(5)若作者已有其他作品被译成中文,要参看中文译本,对了解作者的用语习惯有重要作用;既有作品的中译本索引就很重要了,对确定术语的译法很有帮助,比如,翻译卡内岗的作品,就要看看《英国普通法的诞生》、《欧洲法:过去与未来》等等;
(6)涉及到同一主题的其他文献也尽量看,对英文原文的断句、理解帮助很大。英文的句子结构式比较容易引起多义理解的,因此相关专业知识的积累很重要。
(7)善用百度和Google的中文网页,在百度中输入英文术语,可以比较容易找到有对该术语的中文解释,选择最常用、最多用的。在查的时候,利用网页快照,因为你所输入的关键词会用色块标示出来,便于迅速定位查找

译事辛苦,机械枯燥,但收获也很大。临时起意写帖子,恐诸多不完善与遗漏,请大家见谅。不过在此结合自己的体会抛砖引玉,希望大家也能提供有用的翻译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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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20: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象我这样的外语不好,却需要外国文献,只得借助译者的劳动,十分感谢译者的辛苦劳动。但是许多译作读起来让人头疼,摸不着头脑,因而我认为译者的外语水平,汉语功底和知识背景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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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2: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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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3: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法律学术翻译人才,必须尊重原文,必须精通法律与英语。而对法律的要求,则不单单是法理知识的了解,而且还要精通部门法,对概念的把握尤为重要。否则会让读者误解译文的愿意。苏力教授在其翻译的多本著作前言中提到,再版的修改问题,就是对法律原意把握的歧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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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 17: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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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 17: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翻译对翻译者的能力要求是综合性的,tongxuke你所说的问题是知识积累问题,翻译过程中也要做到边翻译边积累,通过查找术语等搜集相关文献阅读,才能更好地把握英文原意。现在有了网络,做翻译的便利与以前真是云泥之别,不过,认真勤奋的态度是决定性的,查术语和了解相关主题是很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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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19: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是一门实践的学科,术多于学,术高才能学高,学高才能长术.
法律翻译更是如此,开始时注意法律术语以及句型的积累,一点一滴皆学问.待到水到渠成之时,翻译已不再是脑力活动,纯粹是门体力活了.正为如此,所以我朋友才称我为"文化民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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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3 22: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也是一位“译友”,“文化民工”的说法很有意思,呵呵。。对任何一门专业来说,炉火纯青际,两鬓斑白时。翻译,要做好的确不易。我的导师翻译了七本书之后才说他把握了法律翻译。
  翻译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意趣。。开始或许会觉得是体力活,但后来会觉得很有意思,一点一滴地揣摩。。译文一遍一遍地改,总会发现还需要修改的地方,只是很多时候时间不允许。
  同为译友,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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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7 19: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的通常标准是“信、达、雅”,但能够做到的人却很少。翻译人才的素质重要,但其人格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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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7 19: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年前,我曾翻译了不少,很多也发表了,甚至有《民商法论丛》这样的刊物,但我现在却不敢去翻译了,看看自己之前翻译的很多东西,很多自己都看不上眼。
现在有许多翻译的书也常常会犯这样的错误,不通读全文就硬翻译,往往会到后来自己也看不懂,又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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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7 22: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daniel_chin于2009-05-07 19:59发表的 :
几年前,我曾翻译了不少,很多也发表了,甚至有《民商法论丛》这样的刊物,但我现在却不敢去翻译了,看看自己之前翻译的很多东西,很多自己都看不上眼。
现在有许多翻译的书也常常会犯这样的错误,不通读全文就硬翻译,往往会到后来自己也看不懂,又害人。

知难而退,有进步。

眼下有流行语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打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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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7 22: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读全文是必要的,而且翻译需要反复改的。翻译做到过关有一个过程,还是不能因噎废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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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8 12: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在专业上要达到“娴熟”,文字表达上要达到“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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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0 03: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是一个艰苦活计。

作为一个法科学生,国内目前的教材以及资料虽已可堪用之,但某些特殊部门法比如国际法的某些领域,仍需要外文资料辅助。但是遗憾的是国内在此方面的译文还较少见。特别是对于军事法、战争法领域的相关译文作品几乎凤毛麟角。希望今后国内的翻译界能够在此领域有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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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0 08: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翻译的事说来就复杂了,对于通过翻译提高学习能力的人来说,翻译是一道必须要过的关口,不管你是否发表。因为,开始时,你不可能顺畅地看外文资料,只有全文译完了之后才会有更深的把握,有了翻译基础,再看资料时就感觉顺利的多。换句话说,翻译是学习之基础。我看过几位法学高手谈外语学习的经验,无不如此。学法律的学习外语,目的很明确,重中之重的就是看资料,要达到相当的水准,离开了翻译几乎是不可能的。

自己翻译东西与看翻译的文章是两个问题,名家做翻译的只会越来越少,原因很简单,第一、名家时间有限,翻译带不来更大的收益。第二、水平高了,翻译的勇气就小了,怕出错,一出错就很丢人。所以,吴越曾在博客里说过,翻译的现状只能由一些学生或初出茅庐的人来做,是有其道理。

看翻译的,能像钱钟书一样从不理解之处进而自己去学习外语读原文,那是译文的另外之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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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0 22: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j-10b 提供的信息对翻译的选题很有参考价值。sdwzk 说的很有道理。我的导师也认为翻译是学术研究的必经过程,是一种规范的训练。做翻译还可以顺藤摸瓜,找到很有价值的文献。

国外研究传统和研究规范反映在论著中就是有比较完整、体系化的研究综述,而这是国内很多研究所缺乏的。通过翻译,可以了解相关主题的重要作品和理论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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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14: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Easier said than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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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15: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不出什么绝好建议,且说说自己略略几次不乏惋惜的尝试中得到的总结。

先说两个大的期盼:
对于我这种不专门搞法律翻译的人来说,“勤查字典,对之负责”还算某种需要恪守的原则,但常有字典只给意思,或解释得只言片语,所以译稿上写出尽管也俨然忠实甚至通顺,但实际自己只知其表,不知其里,于是,暗自惭愧的同时希望有本编得权威且更为详尽些的字典,或者手边多几种方便比照对查的字典。

自己翻译遇到了麻烦,便希望对同类材料进行参考以便得到些启发,这是译者的常理。可是见到不尽如意的却偏多,所以术语在著作或论文的行间出现附加外文原文,在著作末尾编制统一术语表,我觉得虽本已有之,但其实仍是值得强行推行的学术规范。

再说两个极其细小的、关于标点的问题:
法律翻译不同于其他翻译。近年来社科学界颇多所谓“译述”的做法,学者们常以零碎外文为基础(或外文虽全,但仅充作蓝本)就做宏阔的自我伸发,这是有其好处的,但如果考虑到法律研究近年来颇有漫出边界的趋势,也常常身影浮现于泛人文领域中的境遇,我觉得这种方式还是慎用为佳,尤其是身处术语飘飞状况下,分清引号的用法(我说,他说)我觉得尤其是所谓大家应注意的一种笔调风尚,免得似是而非甚至以讹传讹。

法律翻译与其他翻译又有共同,文字严谨并不等于言说必须晦涩,最简单地,不妨在翻译之后尝试一下,自己能否一口气读完自己译稿中缺乏标点分隔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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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6: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恩,老师也要求我要在翻译完后,再通读,从中文文法的角度进行润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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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01: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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