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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总统”司法改革角色 “双英”各执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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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1: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stnn.cc/hk_taiwan/201108/t20110828_1632478.html

星岛环球网消息:同样是法律人,马英九、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对于“总统在司法改革的角色”认知纷歧。“国务机要费”贪污案大逆转后,马英九昨日重申,绝不干预个案,但“政府”将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包括“司法院”推出观审制就是让人民有机会参与司法,贴近对法律的感情;蔡英文则主张“总统领导司法改革”,前民进党主席许信良也批评,捍卫司法是“总统”最重要的职权,但马英九却完全没有这样的认知。

  据《中国时报》报道,扁案判决引发社会议论,马英九昨天出席“政务研究班第五期结训典礼”时表示,权力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腐化,“政府”贪渎无能,不可能赢得信赖,廉能政府是重要目标,因此,他上任后要求不可干预司法个案,也杜绝非法监听,两项目标都有达成。

  对于马英九宣示司法改革,“立法院长”王金平在出席“法治改造促进会”成立大会致词时表示,近来发生多起女童被性侵案、江国庆冤狱案、高院法官集体收贿弊案等事件,都是因为“恐龙法官”办案不当所致,这也是司法不被人民尊重、信任的主要原因。

  王金平指出,台湾的法治水平还停留在“高中生阶段”,从1999年年到2008年,台湾冤狱赔偿总金额约新台币四十六亿元(新台币,下同)、共计有五千四百多件冤案,平均每年台湾就要为法官判决质量不当,负担高达四.六亿元的冤狱赔偿金,司法改革亟待加强,未来要从“高中生”进步到“大学生”的程度。

  不过,一同出席的许信良则强调,捍卫司法是“总统”最重要的职权,马英九却完全没有这样的认知。他认为,蔡英文的十年政纲司法篇所提出“总统领导司法改革”主张,反倒值得肯定和鼓励,并呼吁司法改革应适度引进民主精神,将人民参与审判精神,纳入司法改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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