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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原创】] 引注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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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2: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午听了一场博士论文答辩,除了一篇关于财产犯罪的外,几无新意。印象最深的就是一个写纯理论刑法题目的。引用了四部日文刑法原著,不但断章取义而且根本没有阅读过原文。被一位日本留学归来的老师问得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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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3: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我来问你,12:49是下午不?

你“中午”听完,回家发帖?

对于论文答辩,俺没啥经验,见得太少~。但是,可能遇上真神和瘟神都是比较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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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3: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被我醉哥抓住啦??还好,他比较手软。

偶也很不明白——

“一场博士论文答辩,除了一篇关于财产犯罪的外,几无新意。”——请问“一场”答辩几篇论文啊??你是说一上午吧?有几篇就是几场!博士论文答辩就算一上午安排两篇已经很挤了,如果是三篇,严肃的学者都会认为是走形式了!

中午——天哪?全中国的论文答辩似乎都不安排在中午吧,我只记得好像在海外曾有过。。。。

纯理论刑法——这是啥呀?你是说“纯刑法理论”吧!怎么感觉你不是学法的呀?呵呵~~偶也不是哈!

四部日文刑法原著——一篇博士论文就引用四部书?你是说还有其他的吧!不过,我不解的是,日文刑法原著有四部吗?刑法好像只有一部啊,你是说日文的研究刑法的原著吧?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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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6: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嗨!这顿抢白。avolo兄一定心想:今天倒霉催的,碰上了这两位:)))

可不是,学法律的,碰上了文史。。。

不过avolo兄所指出的问题的确存在。中国现实中,假引注被当场揭穿,其结果估计也就是当场哑口无言,红个脸就过去了。但如果细究起来,像这种假引注的情况,该当何罪?各学校是否应当自己制定规则明确具体的学术违规行为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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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18: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醉乡常客于2007-05-24 13:05发表的 :
兄弟,我来问你,12:49是下午不?

你“中午”听完,回家发帖?

对于论文答辩,俺没啥经验,见得太少~。但是,可能遇上真神和瘟神都是比较可怕的。
嘿嘿,变成“发帖的尴尬”啦。应是“四部刑法(学)的原著”,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陇川幸辰、前田雅英、西原春夫、和大冢仁四位的著作。答辩时间为8:00-12:20,下午是13:30-18:00。刚回,觉很像做了一天硬座火车。答辩委员会六人组成(考虑到回避问题),俩主席,八位博士受“刑”。最高法的那位法官口才很好,头脑灵活,是《刑事审判参考》的编写者之一,深得各位委员的赏识。那位女生(上文所述的《财产犯罪原理》的作者)的论文是其中最有学术价值的,长达25万字,只是口才似乎不佳。那位引用日文原著点缀文章的可能会有麻烦。其所写内容以德日刑法理论为,但有几处核心问题对相关理论理解失当,在两位谙熟日德刑法学的教授面前羞愧难当,几无藏身之地。至于委员会组成人员,考虑到答辩当事人的隐私保护问题,不便透漏,呵呵。
PS:教学楼与寝室3分钟路程,偶是学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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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18: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hong于2007-05-24 13:25发表的 :
呵呵~~~被我醉哥抓住啦??还好,他比较手软。

偶也很不明白——

“一场博士论文答辩,除了一篇关于财产犯罪的外,几无新意。”——请问“一场”答辩几篇论文啊??你是说一上午吧?有几篇就是几场!博士论文答辩就算一上午安排两篇已经很挤了,如果是三篇,严肃的学者都会认为是走形式了!
.......
呵呵,不好意思,常识性错误,加笔误。现在是博士大批发,以至于所有当天答辩的人上午陈述并听取问题,下午才开始真正的“答辩”,如此,就成了一场。
有些答辩得还是很精彩的,只是听惯了那些比较好些的专业讲座和论坛之后觉得这些就觉得不怎么样了。呵呵,眼高手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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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9: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真神和瘟神

真神——兄弟文中所言那种真正的内行,那问题问起来

瘟神——知识和表现欲相差很多的那种,啥都问,问得你郁闷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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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20: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martinu于2007-05-24 16:14发表的 :
嗨!这顿抢白。avolo兄一定心想:今天倒霉催的,碰上了这两位:)))

可不是,学法律的,碰上了文史。。。

不过avolo兄所指出的问题的确存在。中国现实中,假引注被当场揭穿,其结果估计也就是当场哑口无言,红个脸就过去了。但如果细究起来,像这种假引注的情况,该当何罪?各学校是否应当自己制定规则明确具体的学术违规行为和后果?
对这位博士有点印象,似乎也是位官员。可能会二次答辩了。至于罚则,学校有相关规定,不过,他这个伪注问题应该不大。也难怪他,偏偏遇到了一位留学东瀛十年的教授和一位在东京大学进修过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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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20: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avolo于2007-05-24 18:50发表的 :

PS:教学楼与寝室3分钟路程,偶是学生呀。

呵呵,大家都以为你是答辩委员会的一员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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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20: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avolo于2007-05-24 18:59发表的 :

所有当天答辩的人上午陈述并听取问题,下午才开始真正的“答辩”
那个学校的博士,这么幸福?这不就是“开卷考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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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20: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天人合一于2007-05-24 20:22发表的 :


呵呵,大家都以为你是答辩委员会的一员呢。呵呵。
呵呵,偶导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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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20: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hpudqx于2007-05-24 20:40发表的 :

那个学校的博士,这么幸福?这不就是“开卷考试”吗?
呵呵,文科类院校不同于理科,有时拼凑一下即可,又不要实验结果。只要导师或是自己脸足够大,比如自己是个厅局级什么的,导师是学科带头人之类的。虽为人所不齿,但也趾高气扬,偶是官嘛,忙着为人民服务了,没啥时间搞学术。
这种答辩模式虽然准备时间充足,但是老师也很刁,穷追不舍,今天一位正教授博士在答辩时就被问得焦头烂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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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21: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上午陈述,下午答辩,现在开始批量生产博士了?能凑出25万文字堆积的论文也是够厉害的了。不过字数超了是不是也不能过关呀。我的一个朋友硕士论文写了近10万,博士的水平,结果仅此一点下马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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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22: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sunny_life于2007-05-24 21:37发表的 :
呵呵,上午陈述,下午答辩,现在开始批量生产博士了?能凑出25万文字堆积的论文也是够厉害的了。不过字数超了是不是也不能过关呀。我的一个朋友硕士论文写了近10万,博士的水平,结果仅此一点下马了,呵呵。
呵呵,我们学校字数有下限,但没有上限。那位25万字的女生据说写得很认真,用了两年时间。论文是匿名评审,不合格的没有资格参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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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7 17: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的修养很好啊,抱歉对你有点严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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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7 18: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有意思.想起了"语言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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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7 19: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hong于2007-05-27 17:57发表的 :
楼主,你的修养很好啊,抱歉对你有点严厉啦:))
呵呵,没有啦。是我把太多口语带到书面上。被挑刺是件好事,现实中大家都是打着哈哈过日子。还要多谢醉兄和hong姐二位指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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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7 20: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6楼avolo于2007-05-27 19:50发表的 :

呵呵,没有啦。是我把太多口语带到书面上。被挑刺是件好事,现实中大家都是打着哈哈过日子。还要多谢醉兄和hong姐二位指教呢。
用这种心态泡论坛,能不能学到东西先不说,至少能保持心情舒畅,也容易交到朋友,呵呵
向楼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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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7 21: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楼hpudqx于2007-05-27 20:05发表的 :

用这种心态泡论坛,能不能学到东西先不说,至少能保持心情舒畅,也容易交到朋友,呵呵
向楼主学习!
学习可不敢当。大家能够做到相互学习,信息共享,这是园子能够吸引众多优秀知识分子参与的重要原因之一吧。我们法科的坛子、园子近些年非死即伤,有外在的因素,更有内部管理机制的缺陷。在管理上应该多想这个园子学习。呵呵,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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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7 21: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们非要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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