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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交流】] 火与冰:法律版的定位与构思(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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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20: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火是红火的火,冰是理性的冰。
野人起这么个题目,无非是希望法律版有其红火的一面,而更希望进来这里能够让大家看到并且建立理性的思维。无疑,法律是理性的,他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排斥某些个人情感,他需要最大限度的理性思考。无疑,论坛是需要红火的,红火不意味着别的,意味着的是朋友们有热情的交流。

火是火爆的火,冰是冷静的冰。
野人起这么个题目,也是希望法律版有其火爆的一角,也有其冷静的一角。之所以火爆,是因为野人希望有一些版块,让大众都能参与进来,学习法律、接近法律、探讨法律。之所以冷静,是因为野人还希望有一些版块,能够在法学专业领域内进行高品质的学术讨论。

野人在“法律版咋就热不起来”这个帖子中向大家征集了意见。从大家的回帖中,野人看的出,朋友们都很支持法律版,很热爱法律版。野人也看的出,其实大家的建议分为两种。一种是希望能够多一些普法和大众化的讨论,这样大家都能参与进来。另一种,是希望能够更专业化,深入探讨法律学术问题。其实,野人也一直在这两者间徘徊不定了好久,哪个都不愿意舍弃。毕竟,我们只有一个版区,要想鱼和熊掌兼得,实在是太难了。

想想原因,其实非法律专业的朋友,其实也希望多学学法律,多了解法律,希望融入法律版块。但是,有些法律专业的朋友,尤其是学理水平比较高的朋友,在发表一些专业问题的时候,大家就觉得没法参与,而这些发帖者也感觉曲高和寡,缺乏参与热情了。可是缺少法律专业人的参与,非法律专业的朋友可能也会觉得索然无味。

所以,野人的想法是,尽量在普法,法学基础概念普及和讨论,已经专业讨论上都开展一些活动,但是尽量将各自特色都体现出来。野人计划先更改主题分类,让大家便于在自己的兴趣范围内寻找主题帖。然后,开展一些突出各自特色的活动。比如:在普法方面,开展一些法律基础概念的阐析(其实这个也可以深入讨论的)、问题解答;在专业讨论方面,推出一些疑案精解、学理辨析的活动。

此外,推出一些大家都能参与的活动,比如辩论赛、主题沙龙、模拟法庭等。

另外,野人计划针对读书活动方案,进行一些改变。现在想到的是,推出:求书写书评的活动。就是免费求书,由法律版负责提供所求书籍,然后求书者,在求书后,要发表相关书评。不发表书评者,取消参与此类活动资格。

上面是一些不成熟的想法,大家看看吧。时间仓促,先写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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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20: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野版开始全面深化法版综合改革了,第一个沙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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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20: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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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20: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而且最近我想咨询一个案例的,但近期在帮学校补做新课程材料,故无法分身,待11月10日后,想请本版的专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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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21: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面深化法版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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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21: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来法律版的时候,我的热情似火,总想着能在这里
一下子就能学到多少东西,什么帖子都去看,去回帖
没有多久,就发现自己累了,倦了,不愿意再灌水
冷静下来,仔细思考,还是想在这里学点东西
没有冰的冷静,面对高深莫测的法律
想要入门,还是有难度的

所以我个人理解,在这里我们必须
用火一般的热情,来这里的每一个帖子
用冰一样的冷静,来处理和思考每一个帖子,所要反应和表达的内容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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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22: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Re:火与冰:法律版的定位与构思

野版言之有理,苦心可鉴。不过依在下愚见,法律研究的深度和专业知识的多少未必是成正比的。一个人了解社会、了解身边的世界,即使没有学过很多法律专业知识,他对法律的认识也可能是深刻的。而很多法律专业的学生涉世不深,说出话来到让人觉得可笑呢。所以我觉得法律版的建设还是要围绕社会实践,围绕真实的生活。如果能够面对社会生活严肃地思考,一个不懂法律的人也可能将出讲出深刻的法律哲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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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23: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楼上的你讲得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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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23: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有个很简单的办法——先开一届模拟法庭吧,等待大家参与度足够的时候,自然热起来了。————————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要求:你得拿经得起上法庭的真实案例或模拟案例出来,就技术细节使大家既感兴趣又广泛参与。比如刑事案例行为过错的鉴定、谎言的识别(逻辑推理)等等。

  唱大戏,不但要有敲锣打鼓,还要有戏唱得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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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09: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点的社会问题肯定能吸引大家的眼球,不过我们需要用法律的视角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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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0: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支持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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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0: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求书方案很不错!不仅对在校学生是一个很好的帮助,同时也能使很多非专业的法律求知者在他人求书和书评中获得提高!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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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0: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算敲锣的,野樵开唱的时候招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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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5: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版主开一个“您来审案”栏目,案例来源于真实的案子,改换人物的姓名,隐去真实地址,介绍详细案情,由各位园友来断案,言之有理者均可加分。最后公布真实的判决结果,最接近判决结果者重奖。

希望每一个案例都接近我们的生活,这样参加的人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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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6: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 先要了解一下自己的定位 让后才知道以后的发展方向 我认为还是要以普法和讲法为主 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才是本版方向与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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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1: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你是斑竹、板斧还是别的什么人,我们现在所立足的论坛、网站,都是你的舞台而已,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在社会上没有太多的话语权,没有掌握一个媒体,这个网站在某种程度上是我们的唯一宣传阵地。我们在此付出,是为了更高意义上的追求,我们付出,但获得话筒,获得包装,获得社会关注,如果我们也在交换,这才是我们“交换”的着眼点。至于经济利益,则莫寄望太深,须知,法律版块,只是一个小众市场,如果你做过大众市场的话,就会更深刻地感受到这个市场的狭小与不成熟,所谓的“做”,只能是“聊胜于不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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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 00: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模拟法庭我支持~~~
法律系的学生都拿这个学习法律知识。
支持野人~~~
冰跟火还是能相容地~~
我们每个人都冰一样冷静的思考。火一样的讨论~~~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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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 20:3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免费求书要发读书贴,也可搞个另外的活动,
列出一些书单,特别针对大众的普及类书籍,这样对大家来说有入门指导性
想要的就可以下载,然后阅读后写点书评也不错,哪怕针对一个案例或一些概念性的法学知识发表个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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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00: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火与冰之我见

新人来到法律论坛,看到这个帖子,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觉得火与冰这对看似不可相容的矛盾其实是对法律版特点最好的抽象,也是对法律人的性格特点的概括,同时也是对想学法的人的要求
火,
火代表热情, 学法的人应该是有热情的,因为法律是很有魅力的,法律的魅力来自与于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良性循环的向往,法律的魅力来自于法律人雄辩的风采,所以法律人和学法的人应该充满热情.
火也代表激情,来法律版参与讨论应该是充满激情的,因为这里有良好的环境让我们畅所欲言,因为这里有充满激情的朋友,他们在这里激扬文字,交流思想,共同进步.

冰代表冷静,法律需要冷静,因为法律责任重大.法律人应该意识到自己所背负的责任,在高谈阔论的时候不要忘记社会良心,伦理底线.
法律需要冷静,因为冷静才能处理问题,当我们遇到问题的时候,暴躁只会让小事化大,冷静才能运用法律知识,才能定纷止争,
冰也代表冷酷,因为法律意味着需要做斗争,在面对凶恶的,残酷的罪犯的时候,我们应该冷酷,我们不能心软!
参与法律的讨论也需要冷静,冷静才能包容不同的观点,冷静才能精准的表达我们自己的观点.

让青春在烈火与寒冰中得到锤炼....愿友谊像火一样燃烧,又像冰一样凝固下来,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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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19: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推出新活动,我觉得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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