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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进行时】] 辛卯读书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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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0: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也来学一下负号兄,将一年的读书摘记放在一个帖子里。便于日后搜检。不过,不敢用读书笔记、读书札记做题目,因为自己产生兴趣,无甚心得。虽然笔记、札记也包含摘记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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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9 11: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萌生了重读董桥的《英华沉浮录》的想法。《英华沈浮录》中的文字均短小可爱,因为先是刊登在《明报》上的专栏文章。大陆引进版取名《语文小品录》。
  多年前初读此书,读得眉飞色舞,一目十行。记住的却不多。现在想重读一遍,做点摘录,便于日后咀嚼。


董 桥:《浏览这样的中英文》

    “作为”是一个教人非常忧心的词语。罪魁祸首是英文里的“as”。To abolish as soon as possible Hong Kong's status as a port of first asylum,立法局议员和秘书处的中译都说是“尽快取消香港作为第一收容港的地位”。其实,“作为”可以不要,也应该不要。像样的说法是:“尽快取消香港的第一收容港地位”。
    周梁淑怡的动议里说:“我要求尽快取消香港作为第一收容港。”这个说法有语病。罗叔清的发言里则说:“唯一办法是首先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从法理和语言的观点上看,不必“作为”,加个“政策”或者“地位”,意思清楚得很。我们不会对一位漂亮的小姐说:“你作为一位大美人,实在不必花太多钱买化妆品了!”我们说:“你是个大美人,不用花太多钱买化妆品了!”用简洁的语言表达清楚的思路最重要。罗叔清的发言里说:“由於近数年欧美各国已基本上没有再履行承诺,收容滞港船民,令滞港难民人数有增无减。”应该说:“近年来欧美各国基本上已经不再履行承诺收容滞港船民,滞港船民於是有增无减。”这样好些。


   「机会」难逢
  
    立法局议员梁耀忠提出空气污染指数高和气管及心脏有病的人的问题。他问政府说:「会否在空气污染指数特高的日子,就上述人士的发病机会进行统计,以及空气污染与上述疾病发病机会的研究」。
    中文说「机会」通常是指好的时机或际遇。陆游诗句有「诸将能办此,机会无时无」﹔《抱朴子》中说:「世俗之人…或事便则先取而不让,值机会则卖彼以安此。」范仲淹谏议中说:「陛下诚能与大臣密议,行臣之策,天下幸甚,如失此机会,行恐后时。」正如英文里的chance有个意思是:A chance is the extent to which something is possible or likely to happen, especially something that is pleasant or desirable。「发病」是不幸的事情,配以「机会」显然不伦不类﹔说「发病率」才对。To reduce the incidence of hepatitis,中文只能说「减少肝炎的发病率」。英文可以说to reduce the chance of such diseases afflicting them﹔中文当然也可以说:避免他们宿疾频发﹔用「频」避掉「减少」之后,连「机会」或「率」都可以省了﹔「机会」难逢也罢﹗
    《三国志》里杨洪说:「汉中则益州咽喉,存亡之机会,若无汉中则无蜀矣。」这里的「机会」是指关键﹑要害,与时机﹑际遇无关,所以可存可亡。「天太热,这株树枯死的机会很大。」中文不那么说﹔中文该说:「天太热,这株树很可能会枯死。」



    政治才能与语言修养息息相关。Earl Long说:Don't write anything you can phone, don't phone anything you can talk face to face, don't talk anything you can smile, don't smile anything you can wink and don't wink anything you can nod.﹙能够在电话里谈的事情千万不要写在白纸上﹔当面能谈的事情千万不要在电话里说﹔轻轻一笑能带过去的就千万别唠叨﹔眨眨眼睛示意一下既然行了,那就不要微笑﹔点头可以了事的则不必使眼色﹚。语言诚可贵,无言是上策。罗斯福曰:Never, never, you must never remind a man at work on a political job that he may be president. It almost always kills him politically. He loses his nerve; he can't do his work; he gives up the very traits that are making him a possibility.﹙万万不可提醒政界任事的人说他会当总统,一说则仕途几必尽毁。他会变得胆怯,办不了事﹔连一些可能使他当选的脾性特点都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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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0 09: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坚持!

向兄学习:)慢慢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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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0 10: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段英文信上说:You have been randomly selected for this survey. Our staff has visited you before but failed to contact you.中文是:「上列地址是经本署以随机抽样方式选为样本住户,但当本署职员探访府上时却未能与你联络。」「上列地址」和「你」都不太礼貌,中间却又忽然「府上」起来了。中文应该说:「本署以随机抽样方式选出台端为访问对象,惟本署职员日前趋访不遇为憾。」
    中文公函接着说:「为使本署能对目前全港居住单位的运用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及作有效分析,现随信附上问卷一份及回邮信封,请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前把填好的问卷寄回本署。」其实,英文公函并不这样累赘,只说随信附上关於尊府资料之问卷,尚祈填妥后以回邮信封於某月某日前寄回本署。
    结尾有几句话说:「你提供的宝贵资料会绝对保密,只会用於综合统计分析。」应该说:「台端提供之所有资料自当绝对保密﹔访问之成果仅供综合统计分析。」应用文用浅文言书写为宜﹔「你」字「的」字甚至「只会」等等都不合格调,除非真能写乾净的白话文。「谨此预先多谢贵住户之支持和合作」,又客气起来了﹔乾脆说:承蒙襄助,谨此申谢。


特辑里高锟校长的献辞虽然是用中国字写的,文气却不中不西,非常有趣。全文四段,每段一路逗号分句,段尾才用句点,读来「一气」,却不「呵成」,真是奇文﹗「香港作为一个国际性的商业大都会,必须具有强劲的国际竞争力,才能保持其地位不失,而影响国际竞争力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乃为人力资源的素质,因为经济活动仍靠人来进行,现代的科技也需要良好素质的人力来配合才能对提高工商业的竞争力发生作用。」
    这段话想要表达的意思其实并不那么複杂:「香港是国际商业大都会。为了保持这个地位,香港需要有强大的竞争能力。在国际上争一席之地殊非易事,提高人力资源的质素因此更见重要。经济活动靠人才﹔现代科技也靠人才﹔人力质素提高了,香港的工商业才会具备强大的竞争能力。」
    接着两段文字也需要「管理」一下,姑不赘。末段说:「我在此衷心的恭贺第一届的毕业同学」﹔校长对学生恭贺什么?「我衷心向第一届毕业同学道贺」,这才妥贴。这篇献辞当然不是高校长的手笔,逼他献丑,真是冤枉。

《时代》杂志已故集团总编辑Hedley Donovan谈传媒操守与责任,要求的是warmth without sloppiness; sharpness and snap without cruelty; worldliness without vulgarity﹙温馨而不伤感﹔尖锐而不凉薄﹔入世而不低俗﹚。这是优质媒体的晨钟暮鼓。

新闻处最近有一篇关於水务署致力减低水管爆裂造成之影响的新闻稿,中文大致顺畅,只有一两点值得注意。「水务署不时接获用户投诉」一句的「不时」,英文是from time to time,用「时时」﹑「间或」当更好。「接获」虽然很常见,其实不好﹔说「接到」﹑「收到」才对。文章小处失调,往往影响通篇气势,不可不着意。

    中文形容时间时序最是考究,也颇欺人﹔稍为疏忽,文气即死。说「在春天」不如说「春天」或「春季里」有美感﹔讲究韵味的当然会说「春来发几枝」。「一向」或者「向来」甚至「一晌」也大见学问。秦观的「未知安否,一向无消息」固然可读﹔李煜的「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也大可圈点。白些的是宫天挺《范张鸡黍》里的「哥哥这些话我也省的,这一向我早忘了一半也。」想不到香港的中文里竟有「一直以来」之说,确是新鲜﹗
    中文大学医学院十五周年纪念特刊里,校长献辞第一段说:「本人谨衷心祝贺医学院同人一直以来在医学教育﹑研究﹑以至临床服务方面所作的卓越贡献。」此处的「一直以来」改为「一向」一定更好。在这一句话之前,校长说:「今年,欣逢本校医学院成立十五周年﹔适值第一批医科毕业生踏入社会服务至今,转瞬亦届十载。」因为「今年﹑欣逢」加上「适值」又「转瞬」,时态实在混乱,读者昏头昏脑。说得白一点可能清楚得多:「今年是本校医学院成立十五周年,也是第一届医科毕业生为社会服务的第十年了。」
    跟「一直以来」一样不中不英的是「与此同时」。中大医学院院长李国章的献辞第二段细数十五年成果,第三段接着说:「与此同时,中大医学院的教研成就亦名满国际」。用「同时」或「此外」就够了。当然,「教研成就」只能「誉满国际」﹔「芸芸教授」才会「名满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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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1 09: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论中文英文,写得平实清楚最好。第二步才追求味道气势不迟﹔那要多年的功力和阅历才行。写文言像文言,写白话是白话,那是基本功﹔文白夹杂而风格自见,那是造诣。「已经」写成「经已」﹔「也要」写成「亦要」﹔「目前」﹑「现在」写成「现时」﹔「他说的话」写成「他的说话」﹔这是方言对文字的骚扰,不如全篇用方言去写来得统一。用字还讲贴切。中大医学院院长那句「众创院功臣」,虽是文字的「移植手术」,却露出破绽。他想说的其实是「各位」创院「俊彦」或者「贤达」。
    不说be back to normal而说return to normalcy当然迂腐。

   本月初,香港政府新闻处发了一段消息,说杨铁樑在一个商业高峰会议上表示对香港的司法独立充满信心。英文稿有一段话说:“More particularly, businessmen find it easy to carry on their commercial activities here because the basic philosophy of our law accords with that of their own countries." 中文是:「商人尤其会发现在此地容易进行商业活动,因为我们的法律的基本原则和他们自己国家的并无二致。」句子相当洋化,但意思清楚,可以不改。真要沖掉洋味的话,顶多只能改成这样:「商人尤其会觉得在这里经商并不困难,因为此地和他们自己国家里的法律原则并无二致。」与其故作高深,写自己没有把握的东西,不如量力而为。

紧记Joe Stilwell将军的名言:「猴子爬得越高,你越可以看清楚牠的屁股。」﹙The higher the monkey climbs, the more you see his behind.﹚

Morris Udall有政客祷词说:「请教会我们开口说话句句温言软语﹔明天我们可能非吃掉这些话不可。」﹙Teach us to utter words that are tender and gentle. Tomorrow we may have to eat them.﹚



「简布会」﹙a series of briefings﹚。香港政府常说「简布会」,我怀疑是粤语「布」与「报」同音而混淆了。Press briefing、news briefing officer等等,中文叫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官﹔但「简布」没有,「简报」才对。「布」字原写作「佈」。「佈」虽有宣告﹑陈述﹑流传之意,比如「德行外着,洪声远佈」,「时有文章,随即毁弃,不令流佈」,却不见「简佈」之说。新闻处宜考虑改「简布会」为「简报会」。

   日前看到港督为国际重要湿地牌匾揭幕的新闻稿,其中有一句话说,沼泽区除禁止狩猎及捕捉动物之外,「并将进入米埔沼泽区的人士限於获渔农处处长授权的持许可证者」。意思与英文毫无出入:...limits access to the Mai Po Marshes to permit-holders authorised by the Director of Agriculture and Fisheries,可惜中文邋遢。不如说:「并规定持有渔农处处长授权签发之许可证者,方可进入米埔沼泽区。」新闻稿另一段说:「一九七六年,米埔被视为『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如此一来,该地内或附近若有发展建议时,自然存护便成为重要的考虑因素。」这就更嫩了。「一九七六年当局确认米埔为『价值特殊之科研地点』,从此任何牵涉该地点或附近之发展计划,均须充分考虑其对保护自然资源之利弊。」这样不就练达得多了吗?

    英女王要求查理斯与戴安娜离婚的新闻里,中文报上有这样一句话:「查理斯已经答应了离婚,但是戴安娜就不急於答覆女王的要求。」粤语念这句话非常顺口,意思也清楚﹔可是句子里一个粤语用法的「就」字害了现代汉语之意,普通话念来既拗口又莫名其妙。改「就」为「则」﹑「并」﹑「却」立刻通了。
    「就」字当副词﹑连词用,粤语国语意思相似:饭就做好了﹔想什么就说什么﹔他不来我就去找他﹔他一个人就吃得下三十个饺子﹔穿红裙子就穿红裙子吧,不要紧﹔本来就有心病,一件小事马上吵起来了。「就」字作归﹑趋﹑从解,粤语也通,「就坡下驴」是顺应趋势之意,广东话也这样用「就」字。但查理斯﹑戴安娜离婚那个句子里的「就」字则说不过去了。To introduce a statement which contradicts or makes a contrast with what has just been said的时候,宁愿只记得英文but的说法,忘掉粤语那个「就」:查理斯答应离婚,但是戴安娜并不急於答覆女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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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1 09: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英文razz是喝倒彩的意思,源自raspberry一字。紫色山莓怎么会喝倒彩呢?手头几部英汉字典都说其然而不说其所以然。原来紫莓不但可以做莓子酱,还可以做莓子饼﹙raspberry tart﹚﹔tart与fart﹙放屁﹚谐音,引伸成观众看戏听歌不满意台上表演,故作放屁声音去拆台。美国人嘴巴懒,简化成了razz。美语专家乔志高先生说,报纸专栏作家年终岁尾回顾一年来政府种种偏差与失误,往往就用razz一字。香港九五年政经民生样样萧条,正可套上一句:1995 closes with a razz not a cheer。

市政总署於是决定:In order to satisfy the disappointed, an extra 238 tickets...will be put on sale...。中文新闻稿说:「为了让欲想在该两晚欣赏此剧的观众能购得门票,现决定该两场的每晚演出增开二百三十八个座位」。
    「欲」是想要﹑需要﹑要﹑将要﹔比如畅所欲言﹑胆欲大而心欲小﹑山雨欲来风满楼。「欲想」显然是硬凑出来的词,相当古怪可笑。英文说的是为了那些得不到机会而失望的人﹙the disappointed﹚而增设座位,中文现成的「向隅」正好派上用场:「为了满足向隅观众之需要,兹决定该两场夜场增设二百三十八个座位」。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军人远征欧洲和太平洋战场,故乡的妻子或爱人往往不甘寂寞,移情别恋,写信上款照旧是「亲爱的约翰」,内容却提出离婚或断绝关系。美国俚语因此有"Dear John" letter ﹙亲爱的约翰的信﹚之说。此说范围越来越广,凡是断绝关系的通知或姿态,解僱僱员,换掉拍档,都可套用。「因公不克参加盛会」甚至「时移势易不便委任」之类的书信也归入这个「亲爱的」套子里。前几年有个美国老太太请总统来参加她的感恩节慈善聚餐,总统照例回信婉谢,老太太对《华盛顿邮报》的记者说:One of those typical nice Dear John letters saying he couldn't come. But I appreciated it.﹙事见《最新通俗美语词典》﹚筹委榜上无名的名流巨卿当然不会真的收到这种亲爱的信,但是他们心中或许会觉得自己面对的景况是all dressed up and nowhere to go﹙穿戴停当而无处可去﹚。

马克吐温说,经典作品是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读过却没有人愿意去读的东西﹙A classic is something that everyone wants to have read and nobody wants to read﹚。

基本功说穿了是造句的功力。造句最基本是练习造短句子,尽量不要把几个意念穿插成又长又臭的梦呓。政府拨款资助十份语文改善计划的新闻稿里有一句话说:「批准拨款予这些计划,显示出语文基金对於那些有助改善市民在社区或工作方面的语文能力改善计划,均给予支持。」这不是经典,但肯定没有人爱读。「批准拨款一事,显示出语文基金当局支持各项改善计划,竭力提高社会各界或在职人口的语文程度。」这也不是经典,但起码读得下去。

   认识字的原意对用字遣词大有帮助。所谓对文字敏感,其实是摸透那个字的底细,注意人家怎么用,自己盘算取舍,对之日久生巧,懂得发挥字的生命。

    消防处公众联络小组邀请市民抽籤参加监察和改善紧急消防和救护服务,说是抽籤后applicants will be informed of the results before the end of March,中文译为「所有申请者均於三月底前获通知结果」。这样用「获」字,香港多得很,怪极了,弄得整句话都不是中文。中文的说法是「抽籤结果三月底前通知所有申请者」,要「获」字来干什么?劳工处提醒僱主按期支薪给僱员﹔以建筑业来说,次承判商欠薪,「总承判商有责任代支他们首两个月未获支付的工资」。The principal contractor is vicariously liable for their first two months'unpaid wages,中文只好说:「总承判商应负责代付首两个月所欠工资」。「欠」字那么贴切,居然「文」胆包天,硬要弄出「未获支付」这样的混血儿来。

    「故」字是很文言的字,白话里用得好并不容易。「张三闹穷,故此要向李四借钱」。这句话文法无误,却远不如避掉「故此」为好﹔或者用「所以」也行。我常觉得,用「故此」不如用「因此」,用「因此」不如再想办法连「因此」也不必用。除非句子是文言,像《论语•先进》里的那句:「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一句,词典译为「所有的人生来都是平等的」,当然也可以照英文语气简为「人人生而平等」。

英国小说家Evelyn Waugh的小说《独家新闻》﹙《Scoop》﹚里的史莱德最精采。史先生跟人交谈只限於一种表态方式:事事同意。他跟报馆老闆考柏勋爵谈话不是说「当然」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Let me see, what's the name of the place I mean? Capital of Japan? Yokohama, isn't it?" "Up to a point, Lord Copper." "And Hong Kong belongs to us. doesn't it?" "Definitely, Lord Copper."﹙「让我想想,我要说的那个地方叫什么名字?日本的首都?横滨,不是吗?」「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考柏勋爵。」「那么香港是属於我们的了,不是吗?」「当然,考柏勋爵。」﹚
    《明报》记者到伦敦访问外相聂敬伟,心中难免觉得外相一言九鼎,中文译出的谈话不禁死跟英文原文走:「当我取得这些资料,以及当我在访港期间有机会跟港人﹑立法局议员等谈论此事之后,我便可就此达成一些看法,然后便可跟我的英国政府同僚商讨此事。」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但也不妨用中国话译成:「我一拿到这些资料,加上我在香港期间有机会跟香港人和立法局议员谈这件事,我自然会有一些看法,回去再跟伦敦的同僚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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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2 09: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象形」是中国字描摹实物形状的艺术创作,线条意态万千,发人联想。此中有优美的风姿,像「鳥」﹔又有稳重的对称,像「並」。「並」可以写成「并」,也写成「竝」,上下左右都平衡,意象鲜明,彷彿一幅并蒂莲。可惜「并」字往往遭人冷落,该用之处不用。报上见到一句话说,深水埗嘉灵小学近六百名学生和家长,「昨日在中区遮打花园举行集会,及游行到港督府递交请愿信……」此句中的「及」字犯错,应该用「并」或「并且」。两个动作同时或先后发生,必然要用两个动词或动词性的词组去形容,两者之间於是必须用「并」或「并且」这个连词。集会和游行都是动作,所以要「并」不要「及」。
      乱用「及」而不用「并」的现象比比皆是。教统会第六号告书上有一句话说:We recommend that schools and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should develop formal arrangements for drawing up, implementing and reviewing language-related policies and practices。中文说:「我们建议学校及教育机构应作出正式的安排,以制定﹑推行及检讨和语文有关的政策及工作」。此处当是「制定﹑推行并检讨」才对。下一句里的to identify and promote,中文是「找出最理想的做法,并加以推广」。「并」字用得好﹗写文章用错字往往大杀风景:「罗密欧奔过去抱住朱丽叶,及深深地吻了她一下。」这里的「及」字简直成了讨厌的第三者了﹔不如连「并」字也不用,再删掉「地」字,景象自必更为动人。


从工作职位上退下来﹙retirement from work﹚,英文有几种委婉的说法﹙euphemisms﹚,“the leisure years”﹙享受闲散岁月﹚,“the longest holiday”﹙最长的假期﹚等等。《明报》社评认为,鲍文是土生土长的香港英国属土公民,完全有资格出任九七之后港人治港的高官,可惜因为他的印裔背景可能不符合基本法上规定的「中国公民」条件,港府於是让他退下来坐到叙委会那个「养老位」上去。这或许正是政府的顾虑:I'm afraid we shall have to let you go。
    英文里有「解僱」的口语说法,叫sack,要人接受自愿裁员﹙voluntary redundancy﹚的安排。一九七○年代还创了一个淘汰僱员的字,叫rationalize,意思是为了提高效益而实行的合理化改革,可以美其名曰精简。我国「退休」一词旧指辞官家居,韩愈因此说「退休於居,作《复志赋》。」《宋史》给韩贽写的传也说他「退休十五年,谢绝人事,读书赋诗以自娱」。这些都是比较浪漫的退休观。美国政府高官退职后给私人机构或者外国政府当顾问,利用自己当官时期的关系从事游说拉拢的活动,天天出入高楼大厦的旋转门,不顾舆论指责,一意赚钱,美国英文於是用revolving door描绘这个现象。


    当年英国中产阶级家庭做妈妈的总是教女儿不要随便说流汗﹙to sweat﹚:“Pigs sweat, darling - ladies perspire”﹔淑女的汗不可「流」﹑不可「淌」,只能像沁人心脾那样「沁」出来。Leg﹙腿﹚这个字也是人体不太体面的部位,维多利亚上流社会都避用这个字,连家具的椅腿都说limbs,鸡腿也说drumsticks。Breasts﹙胸脯﹚总是改成bosoms﹙怀抱﹚﹔鸡胸肉於是叫white meat﹙白肉﹚。病和死忌讳更多,男人患性病﹑疝气和妇女月事﹑怀孕都不直说。这像鲁迅《祝福》里说的「忌讳仍然极多,当临近祝福的时候,是万不可以提起死亡﹑疾病之类的话的」。过世的人礼貌上称为the deceased, the dear departed﹔动词则叫fallen asleep, gone to Jesus,跟中文的长眠﹑归道山﹑仙游相近。George Orwell说,词汇的丰俭多寡影响一个人思考领域之大小高低。依此推理,思想改造大概是洗掉脑子里的旧词汇,输入全套新词汇,思想即入正轨。这是专制统治者天真的想法。人类的语言即使完全没有描述性爱的语汇,人类依然会发生男欢女爱的韵事。Perspire, limbs, bosoms, fallen asleep等等,为的只是追求优雅的﹙refined﹚教养,不是洗脑﹙brain wash﹚。

香港有一份报纸刊李光耀心脏病复发的消息,却说「李光耀投诉胸部疼痛」。He complained of pain in the chest的complained,字典上说「主诉」﹔其实用「抱怨」﹑「诉苦说」都比「投诉」好。语言不必求优雅高贵,却不宜衣冠不整不识大体。

英文说Not only is she pretty, but she is actually witty as well,那是「不但」。They are not alone in their belief,那是「不单」。

《明报》社评有这样一句话:「…有关的安排必须让香港人清楚明白中国国籍法在香港如何实施,那些移民外国者将自动丧失中国籍,那些可继续保留中国公民身分…」文中的「那些」用「哪些」一定清楚得多。

他说,Nowhere does this truism apply more aptly than to Hong Kong at this time of profound constitutional change。中文译为「没有一处地方比适逢重要宪制改革的香港更能体现这个真理」。句子中的「适逢」与「真理」用得稍嫌唐突﹔冯华健的原意大概是说:没有一个地方比目前正处於重大宪制改革的香港更应该去体现这个不言而喻的道理。

香港律师不致变成美国律师,遭人讥为「追救护车的人」﹙ambulance chaser﹚。美国有些律师经常赶到车祸现场去教唆伤者兴讼索赔,自己从中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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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2 09: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英美文字老早注意避免性别歧视,过程虽然艰辛,却是语言与时代并进必经的路途。一九七六年前后,英文就用了chair这个字去代替chairman或chairwoman这些显示性别的字,反应冷热参半,比chairperson略好。英国一位男爵夫人还是忍不住说:I can't bear being called Chair. Whatever I am, I am not a piece of furniture.﹙我受不了人家管我叫椅子。不管我是什么东西,总之我不是一件家具。﹚英国广播电台后来提议把句子倒过来说:Baroness Sear, who chairs the council's policy committee﹗英文专家Nigel Rees认为,chairman的“man”字原非指男性,而是指「人类的成员」﹙membership of the human race﹚


他说他的工作是「给意见,人家要不要都给」﹙give advice, asked for or not﹚

全世界的人都不能确定应该是“to the manner born”还是“to the manor born”的时候,他就要斩钉截铁指明是前者才对,还要举例说明:He is a gentleman to the manner born﹙他是一位天生的绅士﹚。

  Safire年轻的时候写文章用了一句gilding the lily,《纽约先驱论坛报》的编者将之改为painting the lily。Safire不服气跑去理论﹔那位编者向他说明这句话的典故,顺口背诵一段莎士比亚的原句“...To gild refined gold, to paint the lily/To throw a perfume on the violet...”﹙在纯金上镀金,给百合花上色,为紫罗兰洒香水﹚。Safire为之语塞。


    形容香港最有名的一句话是“a borrowed place living on borrowed time”﹙一个借来的地方,靠借来的时间过活﹚。这句话据说一九八一年三月五日《泰晤士报》引出来,但查不出是谁先说的。因此,这句话还有待有心人去追究来源﹙follow up﹚。Follow up英文意思很简单:If you follow up something that has been said, suggested, or discovered, you try to find out more about it or to take action about it。中国大陆通常译成穷追﹑採取进一步行动等等﹔follow-up则译为后续行动﹑后续措施﹑后续报道,都离不开「后续」。香港几乎都用「跟进」去迻译follow up或follow-up,实在简洁﹑生动﹑好用得多。北京《现代汉语词典》本来没有收录「跟进」一词,后来出的另册「补编」才加进去并解释为:「跟踪前进:前沿已经突破,后续部队源源跟进」。那正和英文follow up的意思吻合。
  香港政府运输科发言人日前回应新闻界查询政府对上月底地铁事故的看法,说是会小心研究地铁公司的报告书,还说:the Government Chief Inspecting Officer of Railway has been asked to follow up the matter with MTRC and to make recommendations。新闻处的中文稿说:「政府总铁路视察主任已被派往与地下铁路公司作出跟进及提交建议」。「已被派往与…」其实是「奉派与…」﹔「作出跟进及…」应为「跟进此事并…」。港式中文难道真的会沦为borrowed phrases living on borrowed structures吗?



  这本图录的序言是香港艺术馆总馆长曾柱昭写的。序言英文行文平顺,立论得体﹔中文则显得生硬稚嫩,毫无英文原文的文采和情致。起笔第一句话说:「倘若,敏求精舍早在三﹑四百年前成立,其会员相信有不少高人雅士,在其每月雅集中聚首一堂。」英文肯定通达得多:“If the Min Chiu Society were to exist three or four hundred years ago, one would have expected to meet learned members of a scholar gentry in its monthly dinner gatherings."这样飘逸的灵感,中文其实不难迻译:「敏求精舍若发端於三四百年前,明清两朝之鸿儒雅士自必纷纷流连於精舍每月之夜宴雅集之中。」接下来通篇虽然偶见心思,文气却始终虚弱,甚至四分之一也写成「四份之一」,未免辜负编排﹑纸张﹑印刷之精美。


  序言第三段说:「真正的收藏家,不单满足於物质的拥有,而是要研究及欣赏藏品的真正的艺术价值,需要了解其社会﹑历史背景﹑技术水平及当代审美的时尚。」翻看英文本,造句推理清澈明丽:The genuine collector is never satisfied with mere physical possession. To collect also means to study and to appreciate the true value of the work of art. This necessitates an understanding of its context including the social and historical background, the level of technical skill achieved, and the aesthetic fashion of the period.中文宁可紧跟英文的秩序,反而见得顺理成章了:「真藏家从不甘心捃古而藏。收藏因而也指研究﹑鑑赏艺术品之真价值。此所以收藏家必须了解藏品之来龙去脉,包括社会历史之背景﹑作工技艺之高下,乃至当时审美之风尚。」序言末了谢谢王世襄先生「惠赐鸿文,分享个人收藏心得…」跟谁分享呢?原来英文是“...for sharing with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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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4 09: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新闻处今后会多请中国官员过来,「希望他们日后处理香港事务时採取更加『同情及支持』的态度」。此处的「同情」一词,当是源自英文sympathetic一字。这个字用在这里应该是赞同﹑投契﹑和谐的意思。“If you are sympathetic to a proposal, action, or cause, you approve of it and are willing to support it”﹔古德明前不久也在专栏里提过。当年有一部电影叫《茶与同情》﹔香港只能请中国官员喝喝茶,怎么可以要求中国「同情」香港?这正是politically incorrect language。

讲辞中提到历史学家史景迁,有一句话说他是「卓越的中国史学家,他能够激发起研究过去的热忱,这正是一位真正伟大历史学者的标志。」对研究过去有热忱怎么就会伟大起来呢?原来原文是说:“...Who has an ability to bring excitement to the study of the past which is the mark of the truly great historian." 那是说,他研究过去而能创出振奋人心的成果,所以是伟大的史学家。

    文章讲内容﹑讲逻辑﹑讲修辞。内容要有物,逻辑要有理,修辞要有方,三者兼而顾之,文章自然可观。

  接下来一句是「学问令人兴奋,同时给人一种前景难料的感觉,正如人生变幻﹑世途难测,不能预卜自己的际遇一样。」前景难料跟人生变幻不能预卜意思差不多,逻辑讲不通。其实英文说的是:There is an excitement in learning - and a sense of never knowing where all that learning will take you, just as we never know where our own lives will lead us. ﹙…让人觉得学海无涯,永远不知道下一步会带你到哪里去,正如…﹚。另有一句是「这些人要面向一项重大而引人入胜的任务迈进」﹔修辞小毛病弄乱了文意,不如跟着英文说:「他们前路漫漫,任务重大而引人入胜」﹙They have a momentous and fascinating task ahead of them﹚。「香港的前途有赖中国,这是我们都知道的」﹔有赖中国的什么呢?扶持吗?Hong Kong's future lies in China是「香港的前途系於中国」。

她於是引了林肯总统的话隐喻自己甘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I am not bound to win, but I am bound to be true. I am not bound to succeed but I am bound to live up to what light I have. I must stand with anybody that stands right, stand with him while he is right and part with him when he goes wrong.”
  此话官方译文平实而无文采:「我不一定会胜利,但定会真诚行事。我不一定成功,但会抱持一贯的信念。我会与任何正直持平的人并肩而立。他对的时候,我会给予支持﹔他错的时候,我肯定会离他而去。」《明报》的译文则力求古雅:「我不求必胜,但矢志真诚。我不一定求成功,但定必言行如一,贯彻始终。我必将与正人君子并肩,是其所是,非其所非。」大错出在最后的八个字﹔不是说不照原文说法去译而错,而是两个「所」字把原文意思完全倒过来了。「是其所是」意思是「他认为对的我就说对」﹔「非其所非」意思是「他认为错的我也说错」﹔林肯於是成了唯唯诺诺毫无风骨的窝囊废了。译者原意一定是想说「是其是而非其非」,那才是「是所当是,非所当非」的林肯。此外,「不求」和「不一定求」与原意也有出入,显得林肯消极。林肯此话其实是说:「我未必稳操胜算,却始终以诚处世。我未必马到功成,却不忘心中真理。我当与天下正直之士并肩而立,知其是而拥护之,知其非而离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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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4 09: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十年代美国着名煽情报业大亨William Randolph Hearst在一篇社论里说:「政客为了保住权位可以无所不干──甚至不惜变成一个爱国主义者。」﹙A politician will do anything to keep his job - even become a patriot.﹚此话幽默中大见智慧,就像陈方安生引林肯警句以明志那样有智慧。

邱吉尔说,所谓政治才能是预测未来的才能,也是万一事后证明不准又会自圆其说的才能。

  商业社会是个广告世界﹔广告早就成了现代人甩也甩不掉的终身伴侣。有个智者说:做生意不做广告就像黑暗中对一个女孩子眨眼睛﹑使眼色示好: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可是旁人谁都不知道﹙Doing business without advertising is like winking at a girl in the dark: you know what you are doing, but nobody else does﹚。可是广告当然也不可宣传见不得光的黑货,电管局的「守则」於是有一条说:「广告内容应可加以印证,以证实广告内的声称并非虚言。」﹙Advertisements should be capable of substantiation. The purpose is to prove any claims made in advertisements. ﹚「声称」是动词,不可当名词这样用。此句应为:「广告内容必须可验明事实根据。此举旨在证明广告内之宣示完全属实。」写文章不顾词性会白费笔墨,等於在黑暗中向人抛媚眼。

    我们中国人有以文会友之说,那是用文字去跟友人交往的意思。与人交往要有说话或写作的技巧,还要人情练达,洞悉世故。人越老文章越好,道理在此。说到此中技巧,最近骂克林顿夫人说谎的William Safire很有点体会,他说:「要是你想『跟自己的感觉沟通』,没问题,你尽管自言自语好了,我们都会这样做。可是如果你想跟另一个能思考的人类交往,那就先跟你自己的想法沟通沟通吧。把它们理出个头绪来,让它们有个目的,拿它们去劝说,去教导,去发现,去打动人家的心。要做到这一点,秘诀是先把想法都写下来,然后把那些不清不楚的地方全删掉。」「打动人心」﹙to seduce﹚正是做文章绝难之处﹔天下闷文章太多了。
    说到人情练达,却也大可不必先把自己变成个老狐狸,下笔拐弯抹角避重就轻。阅历一深,看透世情人心,笔锋常带智慧,那才是造化。刘华森出任土地发展公司主席,上任后有一篇新闻稿谈心愿,末段说:「本人深信土地发展公司管理局成员及员工,必定全力以赴。本人亦有信心,他们会勇於迎接工作上的挑战,并渴望与他们一起共同努力,迈向土地发展公司的新里程。」既是主席了,指下属为「他们」未免见外。英文稿倒通情得多,一个「他们」都没有,最后一句更不是「与他们一起共同努力」,而是“...we can face up to all the challenges which lie ahead in the future.”。可惜中文又「一起」又「共同」,英文又ahead又in the future,都在脱裤子放屁。


 外国笑匠讲究一言既出﹑哄堂大笑的技巧,英文称为one-liner,指的是a funny remark or a joke told in one sent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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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5 09: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语言文字是一个人的教育和修养薰陶出来的传意艺术。教育方法好,自然可以打稳语文基础﹔环境气氛加上用功观摩,语文的修养必定步步提高。

「待人接物态度很多时比其他很多事情都重要」﹔见到这样的句子,我通常只把「很多时」改为「往往」,句子马上变成中文了。这叫循序规范。还忍心「勒」什么「令」﹗

  "Then he opened the door. The outside was quite dark... The drizzle of rain drifted greyly past upon the darkness. It was quite dark. 'Ah mun ta'e th' lantern,' he said. 'The'll be nob'dy.'" 这是劳伦斯的名着《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里的一段话。跟夫人幽会的男主角满口伦敦东区土话,劳伦斯写他的对白於是也用了地道的土话,可是全书的叙述和其他人物的对白都用很考究的英文写。

  「便」字前头配「大」配「小」都不雅,中外皆忌讳。小说家John Irving给《纽约时报》写书评介绍一部风月小说,小说里的一个商人以小便射得远出名,还赢过比赛。Irving评到这一节格外小心,委婉用了pee字。岂料《纽约时报》还是认为此字不雅,书评登出来改成"...a trader who's famous for winning bladder_voiding competitions"﹙膀胱排清比赛中夺魁出名的商人﹚。
    我个人对「便」字向来敏感,下笔为文可避则避。「他自小便聪明过人」,这种句子我是坚决不用的,赶紧改为「他从小聪明过人」。「那个小女孩长大便更美了」,这种说法我也觉得是暴殄尤物的罪行,振笔改为「那个女孩子长大了更见明艳」。词典上说,「便」字当副词用即「就」也﹔我宁可用「就」不用「便」。词典上又说,连词的「便」表示假设的让步,比如说:「只要依靠群众,便是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这个「便是」根本可删。只有写章回小说体的文字我愿意用「便」,其他一说便俗﹗


我一向不赞成一笔抹杀港式中文,深知个中尚有一些精华,断非全盘糟粕。在弃芜存菁的过程中,我只从浅显的语法﹑修辞和逻辑三个角度去注意取舍。吕叔湘对这三个角度都有合情合理的看法,我始终铭记於心。简单的说,他认为语法讲的是对和不对﹔修辞讲得是好和不好﹔逻辑则注意说得通不通。

    人人都在「表示」﹔「表示」成了很滑稽的词语了。现代汉语通常用「表示」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态度,比如说表示决心﹑表示关怀﹑表示欢迎。第二种用法是显示某种意义,比如说:交通灯亮出绿灯,表示车辆可以通行。再有就是显示思想感情的言语﹑动作或神情,比如说:老师心里很高兴他考得好,可是言谈中并不表示讚许。
    中文的「表示」翻译成英文,只能说show; express; indicate。比如说:This is a way in which Britain can show a readiness to help; He expressed his sorrow and regret to the King。从这些例句里不难看出「表示」不能随随便便代替「说」。「白宫发言人明确表示美国不会介入这场战争」﹔这样带点严肃的意味才适宜用「表示」,甚至加上「明确」二字。易言之,不该说「美国总统表示他两个星期理一次发」,应该说「美国总统说他两星期理一次发」。
    日前巴士车门夹伤八旬老翁,报上新闻里既有「四十七岁姓周司机表示」,又有「一名目击者表示」,还有「受伤的黄伯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表示」。这些人所「表示」的,其实是讲述事发的情形,描写都很生动,改用「说」或者「指出」当更切题。「九巴发言人表示,肇事巴士属於旧型号…」这一段的「表示」用对了,很像样。除非想营造一点幽默或者揶揄的效果,否则,有人情味的特写或者轻松的影视新闻最好少用「表示」。「林青霞表示,女儿已定名为爱林…」这好像在说:「张生对崔莺莺表示,他很爱她」,毕竟有点不伦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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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5 09: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向不太喜欢写反话,总觉得反话会削弱文章的诚意和胆识﹔偶然「反意正说」,事后往往生悔。

 彭定康最近在港台播出的《给香港的信》,开头也有一段似反非反的话。他说:「『互相合作』,是香港主权在一九九七年移交中国前的过渡期内,人们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合作」﹙co-operation﹚中文稿上竟要加上「互相」,大概是要加重「反话」的语气。接下来说「合作」这个词语有的时候只是一个空洞的口号,有的时候会「被人扭曲使用,以致完全丧失了原来的意思」﹙given a particular spin which robs it of its original sense﹚。此句译得更clumsy,不如说「横遭曲解而失其原意」更传神。彭定康於是点睛点了中方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合作是要其中一方完全放弃本身的信念,只是遵照另一方的旨意行事」。这毕竟是相当浅薄的话﹔我不禁倍加怀念邱吉尔那样的英国政客了。

  中国人学艺讲究学养。这两个字英文殊难迻译。胸中积学,养成灵气,那确实比死在前人的框框里要好。学语文当也如此﹔抱着字典做人学不到真功夫。字典只是入门的阶梯。学到中上程度就要练习用胸中学养去认字解辞。
  彭定康最近广播的《给香港的信》,新闻处所发中译稿译得甚为生硬,显出译者对英文原文只做到传译的地步,用神尽失。「香港的政治气候实在温和得使人难以置信」﹔这句话是字面上的话,不是彭定康的话:Hong Kong's political life is incredibly moderate。彭定康想说的是香港人太过迁就中方了,所以他说:「香港的政治活动实在太有分寸了」。 “It is in everyone' interest that our politics stay moderate”, 那是说,「我们的政治不失分寸对谁都有利」,不同於「在政治上保持温和的态度,是符合所有人的利益的」。Interest不论单数複数都说成「利益」,难怪制造出那么多中英﹑中港之间的矛盾。「筹委会﹑立法局﹑香港政府。All of us can play a part in securing that objective」,这句话与其说「都可以在贯彻这个目标方面,付出一分力」,不如说「我们大家都应该各尽本份去保持分寸」。彭定康最后说:Realism. Prudence. Generosity of spirit. And the interests of Hong Kong. They all point in this same direction。新闻处的中译是:「我们实事求是﹑小心审慎﹑宽大包容,维护香港人利益,都是以此为依归」。我的理解则是:「务实。练达。宽大为怀。还要为香港好。这些言行也无一不是出自这样的用心。」


  这是一个没有情书的年代,情人节於是铺张起来了:上百元一枝玫瑰花﹔上千元一顿烛光餐﹔卡片美术师代劳印刷的绵绵情话﹔酒店钢琴师尽心弹奏的悱恻恋曲。这是一个没有毛姆没有王尔德的年代,情人们於是可以沐浴在无知无忧的爱河之中:毛姆说,「爱情只是套我们去传宗接代的卑鄙手段」﹙Love is only the dirty trick played on us to achieve continuation of the species﹚﹔王尔德说,「回肠荡气的风流韵事﹙grande passion﹚如今确是可遇而不可求了。那是闲人才有的福分。那是优游之辈山庄之中的消闲妙方」。因此,「爱情战无不胜,只战不胜贫穷与牙痛」﹙Love conquers all things except poverty and toothache﹚。人生竟无风流之资,又无传宗之兴,大概也真的有点杀风景了。

这里的「心爱好之」,因是偷偷动心,英文有sneaker一字颇传神:She had a slight sneaker for him。还有一个英文字源自粤语「烟瘾」的「瘾」﹙yen﹚,也是渴想之意:Gee, Have I got a yen for her﹗

  英文里有两句话很有意思,一句是in case you may have wondered﹔另一句是we just thought you'd like to know。想告诉人家一件事,又怕人家早就知道了或者不想听,於是先说一声「万一你心里纳闷…」,「我们觉得你可能想知道…」这种说法当然也可以拿来说反话刺人。中国人似乎没有这样的思维方法,中文也很少这样措词。学英文学不到家,大半因为不是从小就熟悉人家民族的思维方式。明式家具专家叶承耀医生英文漂亮得不得了,他写的那部家具图录,文章更见情致。可是他告诉我说,中译英真难,往往文法用字都对了,终究不像英文﹔外国人不那样思维也。英译中的难处也一样。学语文真的要靠多问﹑多看﹑多想。
    都说香港政府现在是Lame duck了,却不知道跛脚鸭原来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猎鸭术语。鸭子受伤跛脚,就算猎到了也不光彩。一七六一年英国名作家Horace Walpole喜闻股票市场上的一些新用语,写信对人说,原来这桩买卖那么热闹,又有牛又有熊,还有跛脚鸭﹗《牛津英语词典》后来收容了这只鸭子,说明是股票市场俗语,专指“one who cannot meet his financial engagements; a defaulter”。美国人接着又把这只经济上破产的鸭子转变成「政治破产的官吏」﹙politically bankrupt office-holders﹚。当然,英文还有strange duck形容怪人﹔sitting duck形容弱者﹔dead duck形容赢面不大的人──just thought you'd like to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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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6 09: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英文近年有一个做词尾的字:-challenged,专为委婉形容人生缺憾,比如physically challenged指伤残人﹔aesthetically challenged指不好看的人﹔cerebrally challenged指笨人﹔chronologically challenged指老人﹔university challenged指只能在理工学校读书的人﹔verbally challenged指口才不好的人﹔morally challenged指罪犯。此处challenged殊难译,大胆用个「障」字可能不错:体能障﹑唯美障﹑大脑障﹑年代障﹑大学障﹑口才障﹑道德障。以此类推,不懂普通话的中国人可能变成语言障:linguistically challenged。

报上还说,温碧霞出庭应讯「引来很大关注」,不少法庭书记和庭警纷纷趁机到庭内一瞻风采云云。此处「关注」显然过火了。「关注」是担心﹑重视﹑关怀,等於英文的concern,总是带着worry,即使所「关注」的事很interesting,却一定颇为important: The growing public concern over Hong Kong's poor economic performance,那是贴切的关注。大家想看看温小姐真人漂不漂亮是「好奇心」使然﹔关怀温小姐判监一月缓刑一年之事,才可以说「关注」。

「说话的」说起故事来好像总是在引述传说,自己置身事外,近似英文那句so the story goes...。
    在现代汉语里,「说话」是用语言表达意思:这人文笔甚好,却不爱说话﹔二是闲谈之意:找那姓孔的说话去﹔三是指责﹑非议:筹委们要把事情做好,否则人家要说话了。方言「说话」则指一会儿:你稍等一等,我说话就来﹔二是粤语的「话」的意思:佢啲说话好有意思。
    港式中文不论评论﹑新闻,「话」字多写做「说话」,读来格外唐突:「回顾与前瞻的说话,在西历元旦前后已经发表过」。删掉这句话里的「说」字固然小好﹔改成「元旦前后,本报对时局已经做了回顾与前瞻」必然通顺得多。

文章大家William Safire於是提出知识三论,说明人生在世都会经历三种求知过程:知以求存﹙knowledge for survival﹚﹑知以求成﹙knowledge for achievement﹚﹑知以求趣﹙knowledge for pleasure﹚。求存是熟习人事森林之道﹔求成是事圆满足之乐﹔求趣是身心欢愉之源。求存靠斗争﹔求成则不妨让机械电脑去处理数学﹑拼音之类的杂务﹔求趣纯粹是求知情趣。

「就着语言与人类的问题和关系,王教授将於今天在城大举办的有关讲座中详细介绍」﹔这句话应该改成:「王教授将於今天在城大举行的讲座中详细介绍语言与人类的问题与关系」。

听说当年溥先生托贾讷夫先生在香港买纸买笔,细心交代要稍旧的白色冷金笺,盖新纸矾重而不受墨也。写小行楷的笔则用「天下为公」,也说以旧制为佳,笔管上所刻文清氏或杨振华等字以小而规矩者最好。

只知「荼靡」一作「荼蘼」,也作「酴醾」﹑又称「佛见笑」,蔷薇科灌木,初夏开花,苏轼因有诗云:「酴醾不争春,寂寞开最晚」。既然开得最晚,借来形容春花一心要开到晚春甚至初夏,似亦合理。请教古德明,他藏辞书甚富,果然查到台湾《国语日报辞典》上有一条云:「荼蘼,落叶亚灌木,又称酴醾。春末开花,所以『开到荼蘼』是说春天的花期已经要完了,最繁盛的时期快过了。」

Anthony Powell说,年事越高越像清白之身而受无妄之罪﹙Growing old is like being increasingly penalized for a crime you haven't committed﹚。「老」字於是中外都忌讳。Old age不可说﹔veteran客气些。美国人一九三八年就想出senior citizen﹔六一年又流行叫golden_ager。《泰晤士报》一九九一年异想天开,居然创出the ageful﹙一把年纪的人﹚,弄得英国人都绉眉头,大叹此字太不妥当了,简直伤透了人家的心﹙It's so inappropriate, it almost hurts﹚。
    新春寒流袭港,冻死了好多老年人,教人难过得很。《明报》社评说:「这一连串的惨剧突显了香港的老人问题,特别是独居老人缺乏照顾的问题是如何严重」。我也许是深受中英语文对「老」字敏感的影响,总觉得「缺乏照顾」这个说法小有语病,改为「乏人照顾」或者「对独居老人尤其照顾不周」当比较妥善。做文章跟待人处世一样,最难掌握分寸。「知悉」的确是「知道」的意思,可是,「许多家庭因此并不知悉﹑或忽略了低温对病人和老人可能造成的危险」,这里的「知悉」实在非改成「知道」不可。「许多家庭」也不符合中文逻辑,说「许多人」甚至「大家」就够了。「家庭」怎么会「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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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6 09: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读张岱的《陶庵梦忆》。台静农先生生前为此书所写的序也是上好文章。序里有一段话说:「一场热闹的梦,醒过来时,总想将虚幻变为实有。於是而有《梦忆》之作。也许明朝不亡,他不会为珍惜眼前生活而着笔﹔即使着笔,也许不免铺张豪华,点缀承平,而不会有《梦忆》中的种种境界。至於《梦忆》文章的高处,是无从说出的,如看雪箇和瞎尊者的画,总觉水墨滃郁中,有一种悲凉的意味,却又捉摸不着。余澹心的《板桥杂记》也有同样的手法,但清丽有余,而冷隽沉重不足。」台先生的文章文白收放总是这样恰到好处。徐复观先生的文字,功力也深厚得惊人。当代有情致的大笔真的不多了。英国作家V S Pritchett的文章我也偏爱。此公小说﹑评论都写,每一出手,句句乾净,教人钦羨不已。他的《Man of letters》 一书,序文开笔是这样写的:“If, as they say, I am a Man of Letters I come, like my fellows, at the tail-end of a long and once esteemed tradition in English and American writing. We have no captive andience. We do not teach. We are rarely academics though we owe a great debt to scholars. We earn our bread and butter by writing for the periodicals that have survived." 信笔写来,圆浑而不致烂熟伤雅。这是最难得的境界。《板桥杂记》里说:「南曲衣裳妆束,四方取以为式。大约以淡雅朴素为主,不以鲜华绮丽为工也」﹔文章之道,当也如此。书是要读的﹔遇到高手之作,更不可不流览低徊。

 美国总统罗斯福一九三三年的就职演辞中本来有一句话说:此时此际既容不得温言软语,也容不得撩起国人心中的空指望﹙This is no occasion of soft speaking or for the raising of false hopes﹚。罗斯福在初稿上删掉这句话,改为重申他的信念,坚称国步方蹇,唯一值得忧虑的是大家之忧心忡忡云云﹙So, first of all, let me assert my firm belief that the only thing we have to fear is fear itself...﹚。人人听了都觉得这句话似曾相识,不知出自何典。过了好多年,总统遗孀证实当年就职典礼前夕,总统的一位友人把《湖滨散记》作者Henry David Thoreau的一本文集送给总统,总统就在酒店套房里发现书中有这样一句话:Nothing is so much to be feared as fear﹙可忧者,心中之忧耳﹚,再三玩味,终於化入演辞之中。

曾钰成日前有《「转軚」辩》之作,用心之苦,溢於言表,确是此时此地「静看颉颃」之余上好的辅助教材。他说,「谁被贴上了『转軚』的标籤,他便彷彿成为不耻於港人的败类﹑小丑﹑可怜虫」。此语沉痛得很,可惜「不耻」二字恐系「不齿」之误,否则意思颠倒。查「不齿」是不愿意提,以示鄙视﹔《汉书》中说:「陈涉之位,不齿於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之君」。「齿」是齐列如牙齿,可以相提并论也:「淫奔之耻,国人不齿也」。
    政治舞台像厨房似的热气腾腾,每逢改朝换代之前之后,转軚问题越见热闹。明清易代之际,汉人抗清意识浓烈,知识分子大致抱三种态度:一是义不降清,誓不屈节,比如顾亭林﹑黄梨洲﹑屈大均﹔二是明朝官员,变节事清,无奈时有故国明月之思,心感悔疚,无大作为,比如钱牧斋﹑吴梅村﹔三是遗老子弟门生,对清廷心存疑虑而自觉无能为力,但求明哲保身,比如孔尚任﹑李笠翁﹑查慎行。转不转軚纯属个人决定,但愿千万记住欢呼我辈有主之余不忘C.Y.A.:裹紧屁股,以防后患,英文之cover your ass也﹗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今年一月出版一本四十八页薄的《石语》一书。这是钱锺书先生一九三五年跟清末民初着名诗人学者陈石遗的谈话纪录,钱先生亲笔誊写,记的都是陈石遗谈当时学者文人的文章﹑言行﹑逸事,非常有趣。陈石遗说:凡擅骈体文者,其诗词古文皆不工﹔黄秋岳骈文大佳而散文不能成语。又说:严复﹑林琴南﹑冒鹤亭皆不免空疏之讥﹔琴南一代宗匠,在京师大学授课竟多次错解古文,要陈石遗为他遮丑掩羞,后来反致书石遗弟子,说汝师古文全然门外汉,要学古文舍老夫安归﹗冒鹤亭天资敏慧,可惜早年就专心做名士,未能向学用功,有一次写信给石遗大讚胡展堂的诗,说是「公读其诗,当喜心翻倒也」﹔石遗说「喜心翻倒」出杜诗:「喜心翻倒极,鸣咽泪沾巾」,乃喜极悲来之意,鹤亭以为是喜极拜倒。钱先生加按语说,《小仓山房尺牍》有两札皆有此语,随园也误用矣﹗石遗谓严复乃留洋海军学生,用夏变夷,半路出家,未宜苛论,放他一马。
  字里行间讨生活谈何容易,古今中外处处是触目惊心的筋斗。光是William Safire这样的文字祭酒就挨了不知多少闷棍。“A girlfriend of Woody Allen",马上有读者来信说非写a girlfriend of Woody Allen's不可。评论模特儿替No Excuses牌子的服装做广告所说的一句“I make no excuses. I only wear them",指出“to some of the more suspicious of us, I only wear them implies I don't wash them",又有高人来信指正说,要“among us”才对,不是“of us",收尾还送上一句“No excuses",真教人「喜心翻倒」了。


 十九世纪美国小说家Joseph H Ingraham诅咒城市是罪恶渊薮,说上帝创造亚当与夏娃将之安置在花圃果园之中﹔城市则是人类堕落带来的恶果﹙Adam and Eve were created and placed in a garden. Cities are the result of the Fall﹚。

《读书》杂志《文事近录》栏有一则谈繁体字,引述《艺术世界》所刊尹慧的文章。
「你看过有比靈这个组合更能反映心靈﹑空靈﹑靈感﹑靈魂等空旷﹑飘零的意象吗?」又说「鄉」字「绝不只是区分於城市以外那个有土地﹑庄稼﹑禾苗﹑不如城市锦绣繁华的地方」,远不是一个「乡」字可以概括。
    国内简体字版《春游琐谈》收叶遐翁一篇文章,说有上海友人寄画册给他,裹纸由一大幅墨梅裁剪一块出来用,「余审视以为似明代刘雪湖笔。但余纸不知何在,急函沪追索,……」,结果真的是雪湖的画。简体字「餘纸」作「余纸」,与「余审视」同字﹗简体字不啻剪掉刘雪湖的墨梅矣。


美国白宫那个玫瑰园也有不少园丁照料,他们说,园里历来都不多种红玫瑰,因为深色花卉会染得园里气氛「沉郁」﹙heavy﹚。
总统一些比较轻松的应酬通常都编在玫瑰园里。这些场合礼节可以不拘,总统的谈吐却不可不保持得体﹙appropriate remarks﹚。
总统顺口说的﹙off-the-cuff﹚这些废话当然不少,詹森时期白宫文士贬之为Rose Garden rubbish﹙玫瑰园垃圾﹚﹔写《大白鲨》一书成名的Peter Benchley当年在白宫当过低阶的讲稿撰写人,他在《生活》杂志上写文章提到「玫块园垃圾」一词,外人於是知道底细。既是「垃圾」,文士们当然都不喜欢做这份差事,尼克松为了鼓励「文」气,用个音乐词彙代替「垃圾」,叫做grace notes﹙装饰音﹚﹗香港总督和美国总统名望悬殊,杜鹃园里的「垃圾」没有玫瑰园那么多,散发文化气息的grace notes自然也少了。

 克林顿一九九二年竞选总统期间的政治策略顾问James Carville办事冲劲十足,他在小石城竞选总部办公室写字桌上摆了一块小告示牌,写的是:“It's the economy, stupid!”﹙经济至上啊,笨蛋﹚。竞选活动必须强调主题﹑突出主题﹑围绕主题,这块「笨蛋」牌子正好回答了一个大问题:竞选内容是什么?﹙What is the compaign about?﹚「笨蛋」座右铭提醒自己或别人时刻不忘核心问题,不忘目标,财政司可能会提醒自己注意应付赤字:“It's the deficit, stupid!”。名导演Billy Wilder拍过一部电影就叫《Kiss Me, Stupid》,想必是俏女郎遇到傻小子之类的故事。七0年代,美国广告界流行「亲嘴祕方」﹙the KISS formula﹚,提醒广告设计人员构思广告内容以精简为贵,不要老是梦想要把《战争与和平》塞进一个十五秒钟的电视广告里,所以说:keep it simple, stupid!

周社长未免小看了新闻从业员的专业精神和操守了:Professionalism, Stupid﹗

我发现我喜欢搭地铁,完全因为我喜欢听车厢扩音机里报告列车行程的英文。那位女的声音圆润庄重,咬字清楚自然,是标准的英国音,却不至於准得过火听来反而刺耳。“Please mind the platform gap”的“gap”字最见功力高下﹔其他各句语调的抑扬之声,无不教人舒服

英文倒还客客气气,中文竟说什么「贵户已获抽选为访问对象,现请贵户合作,提供所需资料」。又不是我要求你来访问我,何「获」之有?「现请贵户合作」,语气十足警察要逼口供。最妙的是「另方面,私营机构……」我不知道「另方面」是什么话,直教人掉入五里雾中,居然还好意思印出来﹗难道真要车厢里的声音提醒我说:Please mind the language gap?

  香港洋人多,假洋人更多。他们往往又得意又谦虚,说是只会英文,中文不好。中文不好当是实话,中文好的人毕竟不多了。学会英文其实也难。香港中西文化交会,得天时地利,中英文要学得好一点大有机缘,难是难在掌握语言的基本窍门,进而吸收别的语言的长处,懂得创造新的说法和内涵,与时代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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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7 15: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桥:《香港中文不是葡萄酒》

  明朝思想家李卓吾认为人有私心是人的天性。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无私则无心矣。他说,孔夫子虽云视富贵如浮云,到了相鲁三个月,还是素衣麑裘,黄衣狐裘,缁衣羔裘,对这些华贵的安排显然并不抗拒。

 马卓安这次在香港总商会午宴上的演说指出英国要确保《联合声明》的内容全部落实,说是「我们决定这样採取主动,并非纯綷出於道义上的责任;英国亦有本身的利益,驱使我们要採取主动」。这是实话。这篇讲稿有政府发的中译本,似乎没有错译之处,只是文字远不及原文之轻松浅白。"Our commitment to take such a lead does not stem just from our moral responsibility. It is powerfully reinforced by Britain's own self-interest."我试用另一种方法演绎:「我们率先这样做,并非纯粹为了我们对香港负有道义责任。英国本身的利益实在相当大,我们更需要这样做了。」文中有一句话说,「香港经历了很大的转变」,英文却白得多了:"Hong Kong has changed greatly"(香港变了很多)。「无可否认,在这些日子里,曾有接二连三的争论」;这一句的原文只说:"There have been Arguments certainly"(当然,争论是有的)。「不过,这些争论并未带来任何事故」("Arguments, but no disasters"),中国人大概会说:「只限於争论,并没有惹出祸来」。翻译也要自私,先考虑中国人听了会有共鸣的中国话。

 文字可以素服淡妆,也可以艳若天人,但万万不可毫无情致,毫不婉约。马卓安在香港总商会午宴上的演说,英文听说是他和彭定康漏夜推敲定稿,果然生动得体。中译则通篇散发港式八股中文的调调,读不了几段就想睡觉。英文原文处处故意用短句去避掉陈腔烂调,中文竟无心迁就,只顾早也潇潇,晚也潇潇。「此外,在建设方面,香港在这几年间不断发展」;「方面」是最烂的烂调,何况还有「此外」、「不断发展」的「绿叶」相衬。英文只说:There has been more visible progress too(香港还有更显着的进步)。「我上次访港的时候」,「访」字稍嫌高调,应该照原文说「我上次来」(last time I came)。马卓安说当时的情况是"There was no West Kowloon reclamation. No new airport, no Tsing Ma Bridge. But I saw both of them yesterday."中译说:「当时,西九龙填海区、新机场、青马大桥等建设计划仍未开展,但昨日到港的时候,我见到有关工程进行得如火如荼」。这样老实去解释,真像「又一回」那么准确,难免生硬。「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这样问」;英文毫不拖泥带水:"eople often ask"(大家常常在问)。"Energy. Dynamism. Guts"中译依然不甘寂寞费好大劲:「活力十足、干劲冲天、不屈不挠」。套成语虽然省事,却毁了原文短小之妙:「精力。魄力。胆识」!婉约虽然不足,情致却保住三分。


这也正是讚辞里所说的「古朴厚拙」(have a deceptive lack of sophistication)。中国画家素养越深画境越淡,总是要求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娱,元代倪瓒之笔简意远,追摹的就是平淡天真。此种境界殊不易得,功力未到而故作生硬姿态,笔墨往往板滞不畅。

讚辞里又说方召麐四处游历,画过不少异国景物,自己称这些作品「有现代感洋溢中国情怀」(modern in touch and Chinese in feel)。这句中文错失了英文的对仗语法,有点可惜;再说,前头既说「现代」,后头的「中国」当指传统的文化中国,不如修补为「笔触现代而情系故国」。

张爱玲不忍心此书湮没,译成国语行世,每回还详加註释,分《海上花开》和《海上花落》上下两册出版。张爱玲的译文实在了得,十足章回小说笔墨。
    我一向觉得方言入文只要切合情节,自必更见生动。但通篇叙述加对白全用方言,则客省人很难卒读。随便翻翻日前《明报》所刊好市民擒匪中枪的小特写,有一段文字说:「当时他独自在旺角吃过晚饭,正沿弥敦道拟步行往周生生金行对开的一个巴士站,乘搭三八四X返回荃湾住所时,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大叫:『抢嘢啊!』」这段叙述白话甚好,叫喊之声用粤语也传神。真可以挑剔者也不过几个字而已:「拟」字不妨搬到「乘搭」之前;「对开」改为「对面」;「返」和「时」两字都不要。
  弥敦道上那一声「抢嘢啊!」用国语或其他方言描摹都会失去现场感。张爱玲说中国人不但谈恋爱含情脉脉,就连亲情友情也都有约制;「爸爸,我爱你」、「孩子,我也爱你」只能是译文。此论甚是。语文应择其合度者而从之。


信封背面有这样一句英文:"Caution--This certificate is a valuable document which must be carefully preserved as formal evidence of citizenship and it will not as a rule be possible for a duplicate to be issued if it is lost." 底下的中文说:「此乃重要文件,持有人应小心保存,作为英籍人士的正式证明。按照本处惯例,如有遗失,将不另补发。」此等中文虽非大劣,却大不理想。「此乃」、「作为」、「如有」都是致命的洋化败笔,设法一一避掉,或可免去华盛顿得子孙如华国锋之讥:「本证明书系归化英籍之正式证明要件,应予妥存,遗失概不补发」。简单明瞭得很。

 鸡尾酒会是教人吃不饱喝不醉的愚民政策。或曰:「鸡尾酒会是请所有新知旧雨六点钟到你家里来,让他们在你的地毡上揿熄香烟,然后八点钟把你抛下来一个个跑去找个更好玩的地方吃晚饭("A cocktail party is what you call it when you invite everybody you know to come over to your house at six pm, put cigarettes out on your rug, and leave at eight to go somewhere more interesting for dinner without inviting you")。或曰:鸡尾酒会旨在清还人情债,专请那些你不愿意请来吃晚饭的人("The cocktail party--a device for paying off obligations to people you don't want to invite to dinner")。或曰:伦敦上流社交会大为长进,全是些美丽的白癡和聪明的疯子,天作之合,宾至如归!("I love London Society! I think it has immensely improved. It is entirely composed now of beautiful idiots and brilliant lunatics. Just what Society should be")。

 语言固然值得钻研;语言背后的思想其实也很有趣。Anthony Powell的小说The Military Philosophers里说,一个英国军官、一个法国军官和一个比利时军官在一起聊天,刚好一个女人骑马经过。那个英国人说:「多漂亮的马」;法国人说:「多漂亮的女人」;比利时人说:「不知道她娘家姓什么」?

 Russell Green身受英格兰淒风苦雨的摧残,顺口就说:英国的天气引发出全世界力道最足的殖民冲动("The climate of England has been the world's most powerful colonizing impulse")。王尔德也曾经此苦,慨而叹道:我不想改变英国的任何东西,除了天气("I don't desire to change anything in England except the weather")。那个可爱的电影演员Shelley Winters尤其机灵得令人绝倒,她说:有一年冬天我在英国拍戏,天气冷得我差点结婚("I did a picture in England one winter and it was so cold I almost got marr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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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17: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A Woman of No Importance里有个英国上议院的勋爵说:贵族院衮衮诸公素不过问民意民情,此本院之所以高雅文明也("We in the House of Lords are never in touch with public opinion. That makes us a civilized body")。

常风先生是叶先生的学生;他说叶先生教他写文章要学会舍得割爱,能不用的字一定不用,能用一个字表达的就不用两个字,无关文章题旨的都删掉。他说,古今中外好文章都简洁。

叶先生最喜欢Charles Lamb的随笔,胡适之和几个朋友送给叶先生的结婚贺礼,就是EV Lucas编的《兰姆全集》。说起来都是老一辈的玩艺儿,却真的是精品。文章的基本功都是这些陈年老酒浸出来的。浸个十年八年之后才去追求个人风格都不迟。

"If life is a bowl of cherries",那么,这钵樱桃是只剩下几枚了。每一次想起Clarence Darrow的一句话,心中立刻飘起淡淡的乌云。他说:我们的上半辈子让父母亲给毁了,下半辈子让我们的孩子给毁了。("The first half of our lives is ruined by our parents, and the second half by our children")。跟孩子一起成长确是人生最漫长的旅程。

「这样做,是否会鼓励孩子奢侈和浪费的习惯?」里的「鼓励」当是「养成」;「因为很多时候他们也能作出明智的选择」不妨改为「因为他们往往都会做出聪明的选择」;「明智」太重了。「星星当然摘不下来,但父母真挚的爱和无限的祝福却可以把孩子送到天上」;这句话用意正确,比喻不当,「送到天上」有「归天」之虞。多写自能生巧。我们的社会永远像成长路上的孩子,也需要一钵钵又红又甜的樱桃。

引用英女皇依丽莎白一世的话说:如果说「是」,那是不对的;如果说「否」,那会没有礼貌;所以最好的回答是不回答

依丽莎白一世谈吐不俗,隽语不少;她不赞成神职人员结婚,有一天接见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夫人,开口就说:"Madam I may not call you; mistress I am ashamed to call you; and so I know not what to call you; but however, I thank you"。

运用语言文字要忍得住气最难,一不小心就掉进莎翁所说的那堆泥沼里:"...it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signifying nothing"。


最近留意不少香港政府各部门的应用中文,发现亟待纠正之处确是很多。"In reply please quote this ref."中文说「覆函请註明本处档号」,这是很正确通顺的说法。可是人民入境事务处关於居英权申请手续的一封信,有些用字遣辞是大可商榷的。"I am directed to inform you that your application for...will be submitted to the Governor for his consideration"中文谓:「本人现获受命通知你,有关你根据一九九○年英国国籍(香港)法的规定而提出由总督先生推荐你登记为英国公民的申请,将会呈交总督先生考虑」。完全遵照传统「奉此等因」的应用文格式固然未必恰当,但十足跟随英文「的了吗呢」会变得滑稽。这句话不妨试试用比较像中文的说法说:「台端根据一九九○年英国国籍(香港)法之规定提交总督推荐登记为英国公民之申请,拟呈总督定夺,谨此遵示奉告」。「本人现请你──」(I should be grateful if you would--)应为「下列事项尚请回覆」。「你在表格上签署姓名时,请确保你的签名与申请表格上的签名相同」(When you sign the proforma, please make sure your signature is the same as that on your application form);为什么不说:「此表格上之签名须与申请表上所签式样相符为荷」?「随附港币○○元的支票」的「随附」不通,该是「附此呈上」。

伦敦地铁的播音不是说"lease mind the platform gap",而是说"Will passengers mind the gap between the trains and the platform edge"。这当然更精确了。

高先生要我查一查他编写的《最新通俗美语词典》内"in your face"一条,说是九十年代美国流行来势汹汹、蛮横无礼的态度,充分反映了时代的粗暴精神,Jerry Brown跟克林顿对着干的时候,尤其口不择言,毫不客气,十足纽约式「抓破脸」的政治作风(Jerry Brown's headlong, sometimes reckless, rhetorical style turned out to be well suited to the in-your-face style fo New York politics)。

她不多用「假如」、「如果」,一用却总是那么恰当。我一向不敢乱用「如」字,恐怕用得不好文气会孱弱。
  《史记.李将军列传》里说:「惜乎,子不遇时!如令子当高帝时,万户侯岂足道哉!」「如果」原是这样用的。删去「如令」二字,这句话要显示的「条件句法」就不清楚了,除非加「恐怕」之类的副词去补救:你生在高帝之时,万户侯恐怕都不足道了!「如果你走了,我就活不下去了」;我常常提醒自己不要造这样的句子,宁愿说:你走我就活不下去了。当年白光的歌有一句歌词说:「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这大概是最浅白的用法了,也可能是为了凑足音节加上去的。英文不一样;Elizabeth Browning有一句诗云:"If thou must love me, let it be for naught/ Except for love's sake only";这里不用if,句子就「破」了。最近香港大学「诚聘中文系中国语文导师」的广告里说:「如欲索取详细资料及申请表格,可致电…」。这里用「如」已经相当拙劣了,再加个「欲」字未免更丑陋了。偏偏当今文章赘字冗笔贪多不厌:少妇出门倾倒垃圾;双方在门外发生碰撞;句子的穴道都活活给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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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9 09: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先生又给了我一本《博物要览》,也是商务的丛书集成,谷应泰撰。这本书好看多了,描写各种珠玉犀象、可珍可玩的雅品,每一条都短短三两行:「紫檀乃诸谿峒所出,性坚,新者色红,旧者色紫,有蟹爪文。新者以水浸之,可染物;真者揩壁上色即紫,故有紫檀色。」先生说,这是让我学会用简洁的笔墨去形容眼前景物,以此为基础,写文章就不致累赘了。

文字以经世致用之学为根基,当然要比一味空疏虚无可取。诗词古文打底是成长的养分,更是人生文化生活品味情趣之所自;但真正足以构成实学的,毕竟不是清风明月。文章求简洁,其实也是训练思路清楚、说理明白、状物准确的法门

英文也有这一路写法,是图录说明的文体,以简为贵;中文大学文物馆印的那部讲历代端砚艺术的《紫石凝英》处处可见:"Stone of Laokeng, in colour of bluish grey tinged with purple. With a lotus leaf serving as the ink-pool, this inkstone is exquisitely carved, skillfully rendering the leaf veins, the stems and a lotus pod"。

   杂谈英国名家文章
  
    寒天与刘殿爵教授叙旧,细数英国学院里文采风流的名家,难免说到文章如行云流水的哲学家A J Ayer。公元一九三六年二十六岁就写出一部Language, Truth and Logic,成了逻辑实证主义学派之重要宣言,奠定一生事业。他着作甚丰,文字清新浅白,我尤其喜欢读他笔下忆事念人的文章。立足英国学院的基础未必要靠着作;平日在学术圈子里的交往、聊天大有玄机。一生在牛津做学问的大名家J L Austin着作只一两册,满腹经纶都靠同事门生发扬光大,很早就升为教授。他的语言行为理论脍炙人口,认为一言既出,即成行为;口说"I promise",实际已经在履行诺言云云。这些哲学理论都比较形而上,平日浅嚐,大半只能挑几处有实际效用的论点略加领会。Essays on J L Austin确实比Philosophical Papers有趣。
  刘教授还谈到名家下笔快慢的趣事。英国鸿儒白伦敦(Edmund Blunden)五十年代在香港大学教过书,他一生写过不知道多少着述,写文章都写在小纸上,一字不易,每成一张即送去排字,真是神奇。我还听说牛津史学家Isaiah Berlin也有这套本事;他写古人今人夹议夹叙,好看得不得了。罗素(Bertrand Russell)握的是一枝生花妙笔,写书不必打草稿;构思五六个月后,请出版社派个秘书来,他一路口述,打完即成乾乾净净的原稿,随即排印。我很喜欢A L Rowse的Glimpses of the Great里写罗素的那篇长文。他对罗素大有微词,却始终不能不肯定这位一九五○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是个伟人。Rowse说罗素的头脑真是闪闪发光,像钻石那么锋利,文章又脆又有风格,无一冗笔;只是才华过高、自信过强,仓促下结论绝不手软,结果观点改变得很快。罗素一生好几次因政治言论开罪当局而坐牢;Rowse说此公名气大,坐牢享受甚多优待,纸笔书籍应有尽有,又不必酬酢,可以专心构思,狱中着述果然更见完美:"Evidently prison was good for him!"(坐牢对他显然是好事)。天才大半任性,罗素又最会编造故事,下笔绘声绘影;听说他的自传大不可靠。闲来翻翻这些名家的作品,还是蛮好玩的,对文章之道也会有所领悟。


钱果丰的佳酿新瓶论流露出香港政界人物难得一见的智慧和文采。Capitalist Wine in Socialist Bottle: Can Hong Kong SAR Age Well?,题目实在很漂亮;新酒存放多年可以变得又陈又醇,英文一个age字当动词就点出来了。开头说「所有伟大的文化,不论古今,都懂得欣赏美酒佳酿」,所以李白酒后有连篇佳作,收尾於是引李白诗句作结。

我不后悔;可是假如我当时就知道了我现在知道的这一切,我想我会觉得暴露是不太好的("I don't think I regret anything. But if I knew then what I know now, I think it's not a great idea to do nudity")。她刻意要新形象。她说克林顿总统是正经人家("I've met the Clintons on a number of occasions and find him to be a very decent person")。她说她的祖先是爱尔兰人;她说爱尔兰作家Dylan Thomas真是刻骨铭心;"I have to say, Dylan Thomas just cuts me to the bone"!「好傢伙,我简直迷上了这小子的写法」("And, man,I just loooove the way this guy writes"),

那人是最讨人喜欢的卖地毯的傢伙("He was far and away the cutest rug dealer I've ever met")

 有人说:医生错手医死人大不了把他埋了,建筑师则只能劝顾客多种爬藤遮丑("The doctor can bury his mistakes, but an architect can only advise his clients to plant vines")。

 汇丰银行日前在报上刊登半版黑白广告,以两幅中国古董家具大照片为主题,一幅是明式圈椅,一幅是清式龙凤扶手椅,说是「要在中国市场争一席地,岂可对图中差异一无所知!」还说「明朝花梨木椅与清朝酸枝木椅,各具不同的中国傢具艺术特色;深谙中国文化者,当可分辨两者差异。熟悉中国文化,对拓展中国市场无疑事半功倍」。这个广告构思确是很优秀。黑白照片看不出木色,木纹也漫漫漶漶,但既是明式木椅,正其名曰「圈椅」、称其木曰「黄花梨」,当比说什么「明朝花梨木椅」更见得「深谙中国文化」。花梨木与黄花梨价钱悬殊,汇丰不会「一无所知」。广告中那句「提供週全服务」的「週」字当用「周」字为宜。这也是中国文化。

我深信文玩以古以精为上选,真迹赝品殊难计较,西谚所谓美的东西带来永世欢愉,管它是谁做的。

  古今中外看新闻、骂新闻之声不绝於耳。有人说,脑袋让骡子踢坏了的人才会相信星期日报纸上说的东西("He had been kicked in the head by a mule when young, and believed everything he read in the Sunday papers")。有人说,报纸永远分辨不出脚踏车相撞和文明大崩溃的不同之处("A device unable to discriminate between a bicycle accident and the collapse of civilization"),有人说,美国星期天报纸的重量太可爱,光是俯身从地上搬起这堆报纸对身段体态就大有好处了("I love the weight of American Sunday newspapers. Pulling them up off the floor is good for the figure")。美国一位篮球教练要队员静默五秒钟,说这样新闻媒体才能做一次完全正确的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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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1 09: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孚先生在《岛居新文》中说,报上许多文字越来越粗糙,大半是由於不细心。他说,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有一则广告竟改「汗青」为「汉青」;「差强人意」是勉强满意、还算满意的意思,有专栏文章竟误用为「不满意」、「很不满意」;《西游记》里唐僧念「紧箍咒」去对付孙行者,有人竟说「中方的金刚圈愈收愈细」,不知「金刚圈」是什么?《良友》杂志上的璧华也为文谈报章标题的语文问题,说娱乐版上写林青霞的女婴,标题说「啤啤亮相有闺秀风范」,按「风范」指美好的风度和神态,是内涵的外露,成年人才有;郭富城拍戏受伤,记者问他今后会不会加强防护,他说不会,只靠自己小心,报上标题竟说郭富城「弃安全措施有恃无恐」,按「有恃无恐」是有可依仗而无顾虑,郭富城「有何所恃而不恐」?璧华说,报纸天天出数十万字,句句无可挑剔根本不可能,但要求每条大标题都尽量少出错,应该不算苛求。

他们也注意到电视的发达会降低年轻人的阅读兴趣和能力,会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沟通对话;语言会变得粗俗,社会会弥漫暴戾。

有人投书给《泰晤士报》说:「上星期一我相信我听到了今年第一只凤凰的啼声。谁说牠绝种了?欢迎回来」("Sir, Last Monday I believe I heard the sound of the first phoenix of the year. Who said it was extinct? Welcome back!")!

  最近有读者陈先生来信,说英文版Dicta栏引女演员Laura Linney的一段话说:"Your responsibilities are completely different. On stage, you control the pace, the nuances, the action. In film, that's the director's job. So it's very hard when you start doing film to let go of all those responsibilties that have been ingrained in your soul."英文版是这样译的:「你的责任是完全不同的。在舞台上,你控制节奏、细微差别、情节发展。拍电影呢,这却是导演职责。所以开始拍电影时要放开这种种扎根於灵魂中的责任是很困难的。」陈先生觉得中译还可以斟酌,他试里改译一遍,问我有没有办法再改得好一点:「你的责任完全不同。在舞台上,你控制节奏、细微差别及情节发展。但拍电影时,这些都是导演的职责,所以初次拍电影时,很难摆脱这根深蒂固的责任心。」
  我常说,翻译最难译得好的是对白,译得太「文」会失掉说话的口吻,宁愿推敲英文的意思译得活一点:「你份内的事情可完全不一样了。在舞台上,节奏快慢、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由你做主。拍电影则这些都归导演管了。所以,刚拍戏一下子要抛掉满脑子的这些份内事,实在很难。」英文responsibility有轻重之分,未必都是「责任」。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的那部《英汉大辞典》里这个字的例句:Cooking is my responsibility,译为「做饭是我的事」;He did it on his own responsibility,译为「这事是他自作主张干的」,真有学问!

连中国大陆也不争气起来了:饼乾叫「克力架」、叫「曲奇」;乡镇企业给自己的商号起了「西格玛」、「德利斯」的洋名;「约翰」、「玛丽」满街都是。这些人懂多少英文?不懂英文其实又有什么大不了?六十年代我在新加坡住过相当长一段时期,学会了满口"car here, car there"的英语;没想到九七都来了,到时候香港街上可能还是碰不到几个名字雅緻的中国人,反而Mary here, Mary there; John here, John there。No good极了!

英文「太监」eunuch一字除了说是a castrated male person; also such a person employed as a harem attendant or charged with important affairs of state,字源上讲更是"bedchamber guard"(寝宫卫兵)。

香港人说话中英夹杂,毫不纯净,连立法局议事堂上也这样,她於是发起「不做语言太监」运动,发言必须只说一种语言。刘慧卿说,七十年代香港大学有一本书叫《语言太监》,讽刺香港人「中文唔得,英文又唔得」;她认为议员应该带头净化语言。

 中国文化几千岁,老得什么花样都变得出来;具有高度价值的美术工艺作品,历代海内外收藏家和博物馆、人文组织都非常重视。近年科技步步胜天,改造了现代人的生态和心态,文化品味随之别有怀抱,古玩文物的修养自然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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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2 15: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英国名作家Graham Greene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写信给《泰晤士报》建议统计英国报纸上的错字,以便列入《健力士世界纪录大全》。他说,五月十二日《泰晤士报》第四页总共有三十七个误植的字,大可上榜;其中entertainment误为entertoinment,成了很好的伦敦东区土话发音;一则破坏公物的消息里误植了rampaign,恰巧成了campaign(战役)和rampage(横冲直撞)混合新字,可以收入牛津大字典里面。他还说,当局严办青少年罪案的决心也教人大为感动,因为那一版上的一条法庭新闻里,两名被告一名居然只三岁,另一名则零岁"...two defendents (sic) aged 3 and aged 0 were committed for trial at the Central Criminal Court"。《泰晤士报》的编辑不但来函照登,还给起了一个解嘲的题目:"Is this a rekord?",「纪录」一字故意拼错。这家举世闻名的大报那一阵子似乎流年不利,有一天居然给一位读者挑出十八个误植的字和三十五个拼错的字;同一天的《每日镜报》只有一个字拼错。

本报有一篇特写讲冷血匪徒骗走老婆婆的棺材本,文中有一句话说冒充社署职员的歹徒假装替老婆婆搬杂物,「把铁盒偷偷掏在怀里」。此处「掏」字当是「揣」字之误;国语「藏在衣服里」叫「揣」也。另一篇特写是记法国跳跃表演团,说是预演的时候飞人几次失手,在旁的「歌手更不以为忤地喊了出来」。「忤」也作「牾」,是违逆、抵触、不和的意思,比如「与人无忤」。读者不知道歌手是不是飞人的老闆,飞人失手她有权不高兴,自然也就不敢肯定「不以为忤」是不是应该改为「不禁」或「禁不住」。

文星出版他的《未埋庵短书》,我在台南念书的时候已经熟读,还学他的笔调强说愁,现在重看,还是倾倒。

纪晓岚小品文笔很好,故事动听,夜雨灯下当床边书经常翻翻,中文必定进步。

 「被」是「受」,是「遭」。《史记•项羽本纪》中的「项王身亦被十余创」,正是「遭受」也。表示被动之词的「被」字犹言「为」:为他所害,即被他害了。无名氏《赚蒯通》第三折云:「今有韩信已被某家着人赚的来,将他斩了」,还是很顺。时下常见的「被认为」、「被委任」,我倒觉得不很恰当。《现代汉语辞典》上「被」字的例句说:「解放军到处被(人)尊敬」、「这部书被人借走了一本」,似乎用得都不很好。说解放军到处受人尊敬、这部书给人借走了一本,肯定顺当得多。我渐渐同意了一种说法:形容不太好的事情不妨用「被」;叙述好事避之则吉。女鬼被裸埋;小红被门槛绊倒;项羽被十余创;韩信被人骗走。都不错。黛玉被宝玉追求,纪晓岚的书被人传诵;大将军的英勇事蹟被讚扬。都不好。

   五四以来,我国印行古籍多加标点,嘉惠初学,功德无量。可是,苏州陈莲痕尝云:校读古书,殊非易事,万一失当,反而损了古人原意,不如不标点。他说,李后主的「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上句应用感叹号,下句才用问号;近人标点两句都用问号,破坏句子的不尽之致。
    我弄文字数十年,总是不会规规矩矩用标点符号。小时候学堂里的老师都是挥舞毛笔写文言文的书生,会穿灰长袍配白围巾,不会用标点符号。课外看杂书都是商务印书馆的丛书集成,有标点,却每一句都用黑痣似的句点。这样的断句总比父亲写信通篇找不到一个标点好看。后来读巴金、茅盾的小说,开始注意点点滴滴的符号,觉得方块字缝上那么多钮扣,真像鸣凤款步走出月亮门那么多姿。我於是大用感叹号和问号,心想这样才叫笔端常带感情,才像觉慧。十八、九岁出了远门,阅历渐深,甜中带苦,悟出世途上原来没有太多可歌可泣的感叹号,也容不得缠缠绵绵的问号问个不休;回首一句一惊心,只剩了逗号和句号,恩怨难辨才画个分号。如今年过半百,岁月的绉纹冷冷铺满前路,下笔真想钻回丛书集成的暗黄粗纸堆里,每一句话都点上黑痣,图个清静。
  有一天,我偶然翻到Philip Howard一则议论,不禁莞尔。他说:标点同语言一样在变;标点为人所役使,人不可为标点所役使;佳句什九不必借重标点而自成头绪;为文点点圈圈破破折折难取难舍之际,不妨简化思路,斩短文句("...punctuation is bound to change, like the rest of language; punctuation is made for man, not man for punctuation; a good sentence should be intelligible without the help of punctuation in most cases; and if you get in a muddle with your dots and dashes, you may need to simplify your thoughts, and shorten your sentence")。然则做文章通篇只点黑痣,役使一下标点,似也无妨。《续板桥杂记》里说,名妓陈小江「眉目疏朗,靥辅间数点微麻,天然媚丽」。丛书集成堆里好书确是不少,虽微麻,洵美材也。除非碰到陈小江萌生相见已晚之恨,否则感叹号还是少用。文章多用感叹号就像在台上说笑话,台下没人笑,自己大笑,尴尬得很。忘了这话是谁说的。


  《廊桥遗梦》(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的Robert和Francesca吃过晚饭之后穿过后园散步到暮色飘下来之前的田野。是夏天,半满的月亮从东边升上来,落日的余辉染得天空一片暗蓝。他问她说:你说这是草原还是牧场?她说:我想是牧场;那些牛把草都啃得短短的。他仰望长空,喃喃念出两行诗:"The silver apples of the moon/ The golden apples of the sun"。她回过头来看他,一脸妩媚的喜悦:"W B Yeats, The Song of Wandering Aengus"。「对。好东西。叶慈。写实,经济,感性,优美,神妙。正合我的爱尔兰情怀。」他说。她想起她教过她的美国学生念叶慈。她发现他用短短五个形容词就把叶慈的风格说全了。她有点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月色里的叶慈吹起她心中一丝甜美的哀愁。

四月号《联合文学》有余光中先生一篇《论的的不休》,广徵博引,畅谈时下文字不明简洁之道的弊端,是关心中文前途的人不可不读的好文章。余先生文中谈到钱锺书,说《谈艺录》和《管锥编》里引述西文往往用文言撮要意译,「非仅曲传原味,即译文本身亦可独立欣赏」。拜伦致情妇书说:"Everything is the same, but you are not here, and I still am. In separatin the one who goes away suffers less than the one who stays behind." 钱先生的译文云:「此间百凡如故,我仍留而君已去耳。行行生别离,去者不如留者神伤之甚也。」拜伦是十八、十九世纪间的人物,用这样典雅的文言迻译,当然更加显得意远情旧了。确是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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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3 13: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明代王世贞说:「三百篇亡,而后有离骚;离骚难入乐,而后有古乐府;古乐府不入俗,而后以唐绝句为乐府;绝句少宛转,而后有词;词不快北耳,而后有北曲;北曲不谐南耳,而后有南曲。」诗词歌赋不足以抒发今情今事,而后有新诗。旧诗写乡愁、写国思,吟的是「灵均作赋悲君国,岂独乡心入梦中」;艾青的新诗则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旧诗人眼看夜来秋雨打在豆棚瓜架上,往往谈狐说鬼;艾青不是这样:「即使我们死后屍骨都腐烂了,/也要变成磷火在荒野中燃烧」。

 十年前,耶鲁大学附近的一堵墙上出现一首不押韵的小诗:「麻州波士顿来的小玛丽/踩进足踝深的水里去/现在还押不出韵/且等潮水涨了再说」("Little Mary from Boston, Mass./ Stepped into water up to her ankles/ It doesn't rhyme now/ But wait till the tide comes in")。彷彿梦呓。彷彿佛偈。

诗歌冷藏语言,防止语言腐烂("a poem is a form of refrigeration that stops language going bad"):

 文字游戏肯定有哄人的作用。学问原是修饰心灵、提升心智的法门──包括自己和别人的心灵和心智。

 最近蔡先生出了一本《功夫在诗外》;书中有篇文章谈散文的恶性欧化,说Virginia Woolf认为「散文容不得不纯净的文学成分(There is no room for the impurities of Literature in an essay)」。蔡先生於是举了好多例子说明近代散文都有深受西方影响的痕迹,有的起了良性作用,有的起了恶性作用,他谈的是恶性的欧化。蔡先生读国学大师钱穆先生的《国史大纲》,发现到处都用「一种」;他又看到语言学大师赵元任在台湾大学讲《语言问题》的纪录,竟也大用「一件」、「一门」、「一个」。蔡先生大感「惊异」。蔡先生文中引了这两位大师的原文和原话,病句确是不少。可是,蔡先生点到之后马上说:「我要赶紧声明,我对钱、赵两位大师,一向景仰佩服,这两部书的价值极高,我读了受益不浅。这种文字方面的小疵,不能掩书的大瑜。」蔡先生真是谦虚得近乎胆小;胆小得非常滑稽。大师又怎么样?教授又怎么样?真的不行为什么不能直说不行?蔡先生既然同意「散文容不得不纯净的文学成分」之说,他实在应该贯彻这个观点,应该藉这个观点证明钱穆和赵元任不够纯净的语文破坏了他们着书立说的内涵。蔡先生笔下那句「这种文字方面的小疵」,似乎也不符合他反对文字欧化的主张;改成「这些文字小疵」当更佳。

蔡先生偶尔也会不谦虚一下。他在《直译》里说:「『帐单上盖上帐目已经偿付的记号』,中国人说『付讫』,也有这样的戳记。『已经偿付』不是人话。」这「不是人话」凶得多好。

《每日电讯报》有读者投书说:「编辑先生:圣歌《基督信徒进行曲》只须歌者腔圆音正,疾缓适度,诚煮蛋之最佳计时器也。置鸡蛋於沸水之中,唱毕曲中五节韵文叠句,至『阿们』二音,恰熟矣!」("Sir, The hymn 'Onward Christian Soldiers', sung to the right tune and in a not-too-brisk tempo, makes a very good egg timer. If you put the egg into boiling water and sing all five verses and chorus, the egg will be just right when you come to Amen")。这位读者确实深知厨艺与七艺之唇齿渊源,妙想不落俗套。


年前有美国杂志慨叹「纽约饮食业前景堪虞,盖昔日用膳之情调荡然无存,人人但求果腹耳」("The New York restaurant business is in trouble. No one dines anymore. They just eat")。

  溥心畲谢世,周弃子写《中国文人画的最后一笔》,说文人画通常指画功平平而贵其书卷气的画,其实不然;文人画的作者必须书读得多又读得通,画又确能显示高度的功力水准。

「昧昧」是想念深切貌,语出 《书•秦誓》: 「昧昧我思之」。

  我不懂京戏,却爱听,觉得戏词都是上佳的文字。四大名旦的老师王瑶卿对这四位学生的艺术特徵有所概括,说梅兰芳的「样儿」、程砚秋的「唱儿」、尚小云的「棒儿」,还有荀慧生的「浪」,确也大有意思。

钱锺书先生到日本东京大学即兴讲演,引S T Coleridge的话,说「各位有knowledge of my ignorance,而我只有ignorance of your knowledge,诸位对我的无所知有所知,而我对诸位的所知一无所知…」,钱先生这是在耍文字游戏,是故意露点文化修养的假谦虚,难怪录出这篇演词的王水照说,钱先生这番话「亦庄亦谐,而又有一股英迈凌厉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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